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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例确诊病例到过南宁、桂林

活动轨迹公布→

1月17日,河北省卫健委通报,1月16日0时至24时,河北省新增72例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石家庄市报告65例(13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一例确诊病例到过南宁和桂林的多处工地。

确诊病例26:女,38岁,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

2020年12月30日

自驾车到藁城区尚德小学接女儿回家;

2020年12月31日12时

自驾车去藁城区冀明中学接儿子回家,14时自驾车去藁城区信誉楼购物,然后去附近的惠聚手机店购买手机;20时自驾大货车出门,从藁城西上高速;

2021年1月1日20时15分

从广西黄山河高速口出高速;

2021年1月2日

到达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闽佳安吉物流园的三志物流卸车,晚上车上休息;

2021年1月3日

到达南宁市良庆区江山御景2期工地,晚上车上休息;

2021年1月4日

到达广西桂林市叠彩区辰山路某建筑工地;

2021年1月5日

在工地卸货后车上休息;

2021年1月6日

继续出发,在河南朱砂服务区住宿;

2021年1月7日12时

抵达河北霸州樊任路振华纸箱厂,20时抵达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后居村无外出;

2021年1月11日

转运至藁城区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021年1月12日

核酸检测呈阴性。

2021年1月15日晚

核酸检测呈阳性;

2021年1月16日凌晨

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人民医院建华院区,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若您在上述时间段

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叉

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

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

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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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寻找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

接触者的紧急通告

2021年1月14日16:11,马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南宁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兴宁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陈某山的2名密切接触者的信息。经过流调排查,具体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1年1月1日陈某和李某于12:30自驾车返回马山县乔利乡,于14:09到达乔利乡街上水果摊买水果,16:30回到那料村教场屯。19:00左右陈某和李某两人自驾车到乔利乡街上的盛客隆超市购物,20:00左右自驾车返回那料村教场屯。20:10左右两人从那料村教场屯自驾车前往县城,21:00到达马山县体育馆左岸食尚餐饮店与朋友聚餐,于23:00左右结束聚餐后到白山镇幸福小区,于1月2日凌晨1:00返回那料村教场屯。两人全程未佩戴口罩。

1月2日上午两人均未外出,16:00自驾车前往南宁市兴宁区虎邱村。两人全程未佩戴口罩。

在此,马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广大居民呼吁,在上述过程中与其有接触过的居民,立即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备案,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全程佩戴口罩前提下,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主动告知医生个人14天内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并配合开展相关的检查。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期间,广大居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及时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积极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不隐瞒,不聚集,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联系电话:

马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771-6826771

马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1-6822026

特此通告。

马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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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第二名密接者活动轨迹公布

与南宁市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

1月17日0:02,桂林疾控发布紧急寻人】桂林市又新增1例密接者,活动轨迹公布 这些人快向社区报备

截至1月16日24时,桂林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文某妍),已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南宁市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文某妍活动轨迹为:

文某妍,女,21岁,大学生。

1月15日市疾控中心接到市人民医院电话报告:“一名到该院做核酸检测的人员,可能与1月12日南宁市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调查、采样、追踪排查,其在1月12日与确诊病例在同一网吧上网,判断其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021年1月12日

1月12日16:00~18:50到南宁虎邱的金时代网吧上网,18:50离开金时代网吧后到附近三品王吃晚餐,随后回到南宁虎邱的朋友盘某威家,上网和路上一直佩戴口罩。

2021年1月13日

白天一直在朋友盘某威家,下午乘坐盘某威电动车前往朝阳广场苏格里岛餐厅用餐,餐后回家。

2021年1月14日

1月14日白天一直在盘某威家,下午乘坐盘某威电动车到南宁站,乘坐17:50的D3946次动车(6车1F)返回桂林。20:00桂林站出站后乘坐网约车(已找到)到广西师范大学宿舍拿行李(已放假,宿舍无他人),联系其父亲开私家车来将行李运回,文某妍本人自行乘电动车回家。当天所有行程均配戴口罩,进入学校后未与他人交谈。

2021年1月15日

1月15日上午乘坐母亲电动车前往桂林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全程配戴口罩,当天其余时间未外出。自述因为南宁确诊病例的信息,回家以来自觉与家人保持相对隔离的距离,单独居住在楼上另一套房。

桂林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呼吁,若您在上述时间段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叉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4小时咨询电话:13978347320。

当您接到0771-12340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电话或微信调查问卷,请耐心接听和回答,客观评价钦州各项工作,为钦州点赞!

▍图文来源:钦州新闻网

▍图文整理:利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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