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琳琳是某公司的一名职员,因为年轻漂亮,引起了男上司老王的注意。老王几次约琳琳出来吃饭,都被琳琳拒绝了,老王便发送手机信息向琳琳表白。

琳琳忍无可忍,以性骚扰报了警,民警查看了手机。老王的短信原文这样写道:“你亭亭玉立,你坐姿工整,你让我魂牵梦绕。。。”

民警认为老王的语言有失分寸,并没有将信息内容认定为性骚扰,只是对老王进行了批评教育。

那么“性骚扰”的法律认定,必须和性有关系吗?

【法律解析】

性骚扰的认定,必须和性有关,性骚扰的表现形式有多种。

1、口头方式

讲下流的笑话,说挑逗性的语言,都涉嫌性骚扰

2、文字形式

向对方发淫秽视频,色情信息。

3、肢体接触

触摸对方身体

性骚扰的法律认定,不仅是要与性有关系,还必须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受害人明确拒绝性骚扰。当然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上级利用自己和异性的上下级从属关系,或者医生患者、师生关系,给对方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迫使对方无法表达拒绝,但是受害者只要事后有反对、厌恶等表现,也应当认定为性骚扰。

性骚扰,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处于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21年的民法典也明确规定,面对性骚扰,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广大朋友们,在面对性骚扰时,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忍气吞声只会纵容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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