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高速發展,互聯網行業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各種社交平臺快速崛起,互聯網短視頻更是被人們譽爲致富風口,不少人把握了先機站了起來…

如大家熟悉的羅永浩、李佳琦、微婭、芙蓉姐姐、李子柒等等都是首屈一指的大網紅,他們其中不少人創下一場直播上億的銷售記錄,全網粉絲好幾千萬,當然了還有2020風頭上的辛巴…

也許最讓人津津樂道的就是辛巴了,各種假貨層出不窮,關鍵還能夠讓他的家人們義無反顧的買單,糖水成本價格4元賣40元還是送福利,如果不送福利將難以想象!

據瞭解,遊三在某平臺發佈幾個視頻以後,就收穫了大量的粉絲,在一次直播的時候有一個粉絲找他談合作,被人欣賞找合作是一名網紅的目標,這樣的機會遊三自然不想放過。

隨手兩人經過商討,就不謀而合約定了價格,該公司以260萬簽約遊三,本以爲能夠從此走向頂峯,讓遊三沒有想到的是這份合同有不少的霸王條款…

回到家中以後,遊三反覆的看合同數據,發現這個合作商的合同裏面,有很多不太平衡的條款,瞬間就感覺懵了。

他想要和對方解除合同,卻被告知需要賠償至少780萬或者走法律程序,那將是高達1.8億賠償,這個數據一下子讓遊三完全懵了,那不得傾家蕩產呀!

隨後遊三決定,即便是傾家蕩產也要喝對方解除合同,從中也說明一個問題,網紅真的是掙錢行業,一個網紅簽約200多萬需要償至少700多萬,都一心一意地想賠,這個就能夠看出一些問題了…

其實這些網紅也不值得同情,就比如前些日子的辛巴也是如此,他們都是類似於韭菜收割機,充分的揮霍着別人對他們的信任,一步一步地坑害社會網友和粉絲,看到這樣的畫面,不少人還是比較高興的。

如今這年代,網紅又有幾個是好東西,還不是嘴裏喊着家人們,他們說得比誰都親切,背地裏卻是坑你沒商量,反正就是各種坑就對了,不少粉絲和社會紛紛爲此繳納智商稅,彷彿交不夠一樣!

筆者態度

就他們這些人,只能說惡人自有惡人磨,平時候肯定沒少收割粉絲,要不然怎麼能夠有那個賠償能力,傾家蕩產都解約,說出這句話的背後意味着什麼,想必大家心裏都十分清楚,他們只是血太多抽點血出來而已!

視頻下方也有網友爲他留言,稱當初你在廣州收人家260萬時,心裏不還是美滋滋的嗎,這些公司和網紅或者藝人簽約,鉅額利益的背後,哪裏不是隱藏着諸多霸王條款,說當初沒有細看只是藉口罷了,那麼高的合同金額,說自己當初不看那不是打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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