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明確綠色建築標識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式樣,並對綠色建築標識的申報和審查程序、標識管理等做了相應規定。管理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綠色建築標識是指表示綠色建築星級並載有性能指標的信息標誌,包括標牌和證書。綠色建築標識授予範圍爲符合綠色建築星級標準的工業與民用建築,標識星級由低至高分爲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級別。綠色建築標識認定需經申報、推薦、審查、公示、公佈等環節,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專家審查,申報由項目建設單位、運營單位或業主單位提出,鼓勵設計、施工和諮詢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申報。形式審查後,由住建部門組織專家審查,按照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審查綠色建築性能,確定綠色建築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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