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礼拜,基本已经进入全民吃瓜的有趣盛况,似乎很久没有看到网友们如此团结等待,看看郑爽和张恒的故事还有什么惊人后续。
似乎郑爽一直以来的诡异形象,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她不是装疯卖傻,也并非被误解,而是真的疯狂。
这篇文章并没有打算去探讨郑爽有多疯狂,以及她的疯狂触及了多少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更不想分析,她和张恒的感情里对错问题,孰对孰错在法律和道德的大前提下,根本不值一提。
整个事件,我觉得值得探究的一点在于——郑爽事迹的败露,似乎为大家落实了一个想象中的娱乐圈境况,这是一个酒色财气横行的疯狂世界。
关于娱乐圈的阴谋论,永远没有停止过,很多事情都传播了很多年,没有任何实锤,慢慢演变成了都市传说。
像是玛丽莲·梦露之死,到底是意外还是一个政治阴谋?
离我们比较近的,像是著名的一份长达400页的pdf,把各个明星像《史记》一样列传,写透了前世今生。
还有不少更为诡异的,带上点封建迷信色彩,例如养小鬼,做法,白龙王等等等等。
我很喜欢《神探夏洛克》里夏洛克哥哥的扮演者在一部福尔摩斯纪录片里说的话,这个世界需要阴谋论,因为人们需要一种方式去自我开解这个世界上很多难以解答的事情。
在娱乐圈的疯狂现象,大致也可以分上三种。
第一类比较无可厚非,相对来说比较正常,也就是特立独行,但被主流价值评判为疯狂。
在郑爽的疯狂事迹真的揭露前,大抵很多人都觉得她就是特立独行一些罢了。吴宗宪经常说,艺人艺人就是要异于常人,有时候这个异于常人的部分,会过分吓人。
在这个范畴内的疯狂,尚且可以理解,而且是可以有拥簇者的。例如白灵,白灵算是够疯了吧?但她的疯让人着迷,有着不同的魅力。
(蓝洁瑛)
第二类,就是真的有一定的精神类疾病。
感觉这也并不算在少数了,之前有篇挺有名的***文章,叫《阁楼上的疯女人》,提到的关淑怡和蓝洁瑛,算是在这个范畴内。她们的疯狂有身不由己的一面,更多是让人唏嘘娱乐圈的残酷。
第三类,则是郑爽这种了,这种疯狂已经超乎了主流价值观念的预判,而且并非是一种想象中的疯狂,而是眼见的、真实的疯狂。
我们可以把上述三类结合起来,率先解答一个问题,明星为什么需要疯狂?
明星离不开个性与形象的构建,我很喜欢《电影明星们》一书中提出的观点,明星是20世纪的神话,他们一半是真实的人,另一半则存活在传说里,也就是现代的传播媒介之中。大多数人不会真实的接触、认识明星,而是通过他的作品、新闻感受、认知到他的形象。
疯狂似乎可以进一步确立和加深一个明星的个性形象,这是一条捷径,也是一个玩火的游戏。
同时,明星制的构建过程,的确和先民创作神话的心理机制有一定的相似性,那些想象中的神祗,似乎也带有着超人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也是疯狂的。
这种疯狂里,带有着人类对于世界本质的探索精神,像是中国古代追日的夸父,和古希腊神话里飞向太阳的伊卡洛斯。
疯狂却有着一种不朽的形象精神所在,这是明星制的正面意义。当然,有阳面必会有阴面,神话里也从来不乏疯狂、热爱制造混乱的神。
正向的神和负面的神达成契约,共筑世界的和平表象,也就留下来供阴谋论猜想的灰色地带。
(罗曼·波兰斯基)
我们渴望看到的明星,就像被编撰的神话一样,首先可以超越一般道德的评判标准,因为这是一种想象,似乎超凡的艺术能力,可以成为道德败坏的辩解,这是明星制制造的一种幻象。正因如此,自me too运动以来,关于艺德和私德的讨论从未中断过。
回到第三类疯狂的问题上,我觉得也可以粗分为两类,一个是未经证实的疯狂,一个则是被证实的疯狂。
未经证实的疯狂,似乎给这类明星增添了一份神秘的吸引力,成为他明星气质的源泉。
大众也不习惯明星真的神圣,总要在神圣之中增加一些揣测。像是迈克·杰克逊的娈童疑云,就算法律角度的胜诉,施加者的悔悟,都无法洗清他身前身后名。
郑爽的明星形象就是建立在未经证实的疯狂之上,从出道以来,她带来了大量的争议,不论是作品还是个人行为。看似她的形象始终是负面的,但是带来了大量正面的经济效益和明星影响力。
不少与她同一代的明星,似乎都在利用这样的手段,积聚自己的明星魅力。可见“丑闻”在明星形象构建过程里,有着“春药”般的魔力。
“丑闻”可以打破明星形象的神圣性,让大众模凌两可的接触到他们的真实面,但同时这种真实又虚无缥缈,或说愈演愈烈成为都市传奇般的阴谋论断。人本性中热爱窥私的一面,让大众对这些疯狂的明星,产生病态般的迷恋。
但一旦疯狂被证实,明星的幻象迅速破灭。你可以说这是一种自食恶果的行为,无异于都市传奇里养小鬼的明星,最终被小鬼力量自噬。
疯狂的证实,本也是一种娱乐至死的时代精神。
何况面对这个疯狂的世界,这只是小小的冰山一角,或说允许被证实的一角。那些难以被证实的部分,继续活在口耳相传的阴谋论之中,演变成环绕明星的光环。
娱乐不止,疯批不断。

北野武

主题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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