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奶瓶用久了,竟然會影響寶寶顏值?

作者 | 安蘇

前段時間,《新生日記2》順利收官,媽媽們坐在一起談論自己的孩子。

李艾談到斷奶話題時,引起了不少媽媽的共鳴。

她說:斷奶是媽媽和孩子的第二次離別。

斷奶期間,時常伴隨着媽媽的不捨、焦慮以及孩子撕心裂肺的哭聲。

這是一場離別,也是一場戰爭。

但如果成功斷奶,從此就萬事順意了嗎?

並不是,若是前期沒有有意識的引導,那麼“戒奶瓶”則又會成爲新的戰場。

01孩子爲什麼很難戒除奶瓶?

賈靜雯曾曬出咘咘的生日照,提到四歲的咘咘終於戒掉了奶瓶。

爸爸媽媽爲此欣喜若狂,以後出門再也不用帶奶瓶了。

其實在咘咘三歲時,賈靜雯就準備給咘咘戒奶瓶。

但奈何咘咘一直哭鬧,最終放棄了戒奶瓶計劃。

爲什麼孩子們對奶瓶的執念如此之深呢?

1、吮吸給寶寶帶來安全感、滿足感

0-1歲是寶寶的口脣期。在這期間寶寶通過吸吮媽媽的乳頭或者奶嘴,以此得到快感和滿足感。

2、奶瓶可以緩解寶寶的焦慮

每次去往一個新環境或者侷促不安時,將奶瓶拿出來,咬幾下奶嘴能幫孩子平順心情,緩解內心的焦慮。

3、奶瓶是寶寶日夜相處的朋友

奶瓶對於孩子而言,可能不僅僅是食物,更是夥伴。

《超人回來了》中有一期講本特利戒除奶嘴,當爸爸說要丟掉奶嘴時,本特利崩潰大哭。

本特利的“奶嘴”從小陪他長大,不論是玩耍還是睡覺,本特利一直將它掛在胸前。

無聊時咬幾下、難過時咬幾下,本特利早已將奶嘴當成了他的夥伴。

所以當聽到以後不能用奶嘴時,本特利自然會崩潰不已。

長期使用奶瓶的危害

美國兒科學學會建議:

寶寶在1週歲後要開始停止使用奶瓶,到了18個月大後則要完全戒除奶瓶。

長期使用奶瓶,對寶寶的身心發展都會產生影響。

1、對牙齒的影響

  • 奶瓶齲

有的孩子需要奶睡,或者習慣用奶瓶喝奶粉和果汁,這些都可能會造成奶瓶齲,使乳牙受到破壞,後期還會影響牙齒美觀。

  • 地包天

長時間使用奶瓶會擠壓門牙,佔據口腔空間。

導致上下頜閉不準和牙齒排列不整齊。

最後臉也會不對稱,寶寶會形成難看的地包天。

2、對語言、身體的影響

研究顯示,1歲後仍依賴奶瓶的孩子,5歲半時的肥胖發生率是22.9%。

不用奶瓶的孩子肥胖發生率會更低一些,爲16.1%。

而且孩子總喫奶瓶裏的流質食物,則會導致口腔肌肉得不到鍛鍊,影響寶寶的說話發音。

3、對發展精細動作的影響

過度依賴奶瓶也會阻礙孩子的精細動作技能。

當寶寶自己用水杯喝水時,不僅手部的肌肉會得到鍛鍊,也能訓練寶寶的手眼協調能力。

從雙手拿起水杯,到把杯子送到嘴邊。

到最後時刻留意水流的大小會不會溢出,或嗆到自己。

一系列的操作需要寶寶用肢體、眼、手、腦來相互協調。

對寶寶日後的計劃動作能力也有極大幫助。

戒奶瓶 分三步走

1、6個月寶寶就可以嘗試用水杯喝水

該階段讓寶寶雙手端着水杯,最好是水流不大的鴨嘴杯。

父母幫助他往嘴裏送,只需要讓嘴脣碰到水即可。

2、一週歲後,一定要讓寶寶減少使用奶瓶次數

若此時寶寶事先沒有接觸過水杯或對杯子厭惡時,家長可以先做一些準備工作:

讓寶寶選擇自己喜歡的杯子,讓他自己當做玩具玩耍。

或者父母陪同一起以“過家家”的形式將水杯引入寶寶的日常生活中。

父母在寶寶面前多用杯子喝水,可以用誇張的肢體動作和神態來吸引寶寶對水杯的好奇心。

還可以把一天裏最不重要的那頓奶改成用水杯來喝。

3、1歲半之後還是戒不掉奶瓶寶寶,試着分析Ta真正需要的是什麼。

此年齡段兒童的營養攝入主要靠輔食來補充。

中華兒科學會嬰幼兒餵養建議如下:

也就是說,如果是寶寶餓了、渴了,父母及時給予食物。

如果寶寶飲食不規律,也要學會鍛鍊寶寶的飲食習慣。

如果孩子需要安撫物似的精神依賴,父母也需要考慮如何給予安撫物。

比如寶寶喜歡的玩具或者奶瓶。

只要對寶寶沒有傷害即可,隨後逐漸減少奶瓶的使用次數。

父母要儘量陪同寶寶一起玩,多多關注寶寶的狀態。

值得一說的是,但若是純母乳餵養到一週歲,從未使用過奶瓶,則可以直接使用水杯。

大部分寶寶在這個階段,也是完全具備直接用水杯喝奶的能力的。

雖然1週歲是戒除奶瓶的最佳時期,但孩子們都有個體差異。

只需要確保孩子一日三餐正常,咀嚼功能也在不斷鍛鍊。

父母沒必要強求孩子在一週歲時戒除奶瓶,最晚到2週歲也是可以的。

反之,若將戒奶瓶成爲父母與孩子間的一場戰役,強行剝奪奶瓶。

即使孩子戒除了奶瓶,也深深損害了孩子的安全感和依賴感。

戒奶瓶對某些家庭而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適合的時機和方法會減輕一定的難度。

注下表:不同年齡嬰幼兒餵養彙總建議:

參考資料:

《尼爾森兒科學》嬰幼兒餵養章節

《0~3歲嬰幼兒餵養建議(基層醫師版)》中華兒科學雜誌

- End -

作者:安蘇,普普通通的早教老師一枚,喜歡用文字表達生活。部分圖片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