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一路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军进入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评定军官等级,实施军衔制度成为必要。

一、评定军衔的制度基础是什么?

1、首先是评级,评级是授衔的基础。1951年1月15日,总干部部以中央军委名义下发《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到1952年底,全军上下从“军委副主席级“到“正副排级”,评定为9等21级。

也就是说,授衔主要以级别为基础,兼顾其他因素。

2、1953年8月,中央军委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将军衔分为6等21级。

6等包括帅、将、校、尉、上等兵、列兵。

也就是说,军官分为四等:帅、将、校、尉。

3、元帅、大将、上将人选由中央军委提名。

二、评定军衔过程: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

1、元帅标准和人选

元帅分大元帅和元帅两级。

在配套授衔的《军官服役条例》中,对荣获大元帅有明确限定,“对创建全国人民武装力量和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进行革命战争、立有卓越功勋的最高统帅”。 显然,这种“最高统帅的限定”,只有毛泽东授大元帅是当之无愧的。

元帅的评定标准是:一是“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和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二是“现任军委委员”。

从这个标准来看,现任职务是军委委员是评定元帅的首要标准。从这个标准看,当时粟裕没有担任军委委员,明确不在元帅评定标准内。

当时有11名军委委员,包括后来授衔的十大元帅和邓小平,由于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工作重心均不在军内,所以,当时邓小平没有被授元帅。当然,随后的中共八大,邓小平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担任更加重要的领导职务,成为中央核心领导层成员。

陈毅当时工作重心也不在军内,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但是在周恩来总理坚持下(周恩来年谱记载),最终,陈毅被授予元帅军衔。

在大原则不变情况下,兼以灵活性,这是指导工作自始至终的主线。

2、大将标准和人选

大将标准,对照文件“一级军区司令员级相当该职务者”,但是在实际授衔过程中,10大将应该是略高于一级司令员职务,他们大多是军委总部或军事学院、军兵种正职,国防部副部长职务等。

大将的评定,考量是多方面的,这点比元帅评定更加多元化,既考虑现任职务,又考虑其历史贡献,更考虑所在各方面军、各野战军之间的平衡。

突出的例子是大将中排第二的徐海东,因为身体原因一直在休养,在军中没有任职,徐海东对周恩来说:“总理,我长期养病,为党工作太少了。授我大将太高,我受之有愧啊!”

周恩来总理安慰道:“海东同志,授你大将军衔,不高也不低,恰当!”

可想而知,当时的授衔工作是非常复杂的,必须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综合平衡,难度是非常大的。

三、辞授和申请降低军衔

这些出生入死的解放军将领们,在授衔过程中表现出的高风亮节让我们后代永远学习。

毛泽东,辞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

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辞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叶剑英、罗荣桓提出降低为大将军衔。

许光达申请降低至上将军衔。

辞授上将军衔与申请降低上将军衔的有周士第、宋任穷、李聚奎、徐立清。

全军唯一的女 将军:李贞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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