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軍、八路軍、新四軍、解放軍一路走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解放軍進入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新時期,評定軍官等級,實施軍銜制度成爲必要。

一、評定軍銜的制度基礎是什麼?

1、首先是評級,評級是授銜的基礎。1951年1月15日,總幹部部以中央軍委名義下發《關於幹部評級工作指示》,到1952年底,全軍上下從“軍委副主席級“到“正副排級”,評定爲9等21級。

也就是說,授銜主要以級別爲基礎,兼顧其他因素。

2、1953年8月,中央軍委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將軍銜分爲6等21級。

6等包括帥、將、校、尉、上等兵、列兵。

也就是說,軍官分爲四等:帥、將、校、尉。

3、元帥、大將、上將人選由中央軍委提名。

二、評定軍銜過程: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統一。

1、元帥標準和人選

元帥分大元帥和元帥兩級。

在配套授銜的《軍官服役條例》中,對榮獲大元帥有明確限定,“對創建全國人民武裝力量和領導全國武裝力量進行革命戰爭、立有卓越功勳的最高統帥”。 顯然,這種“最高統帥的限定”,只有毛澤東授大元帥是當之無愧的。

元帥的評定標準是:一是“對創建和領導人民武裝力量和領導戰役軍團作戰,立有卓越功勳的高級將領”;二是“現任軍委委員”。

從這個標準來看,現任職務是軍委委員是評定元帥的首要標準。從這個標準看,當時粟裕沒有擔任軍委委員,明確不在元帥評定標準內。

當時有11名軍委委員,包括後來授銜的十大元帥和鄧小平,由於鄧小平當時任中共中央祕書長,國務院副總理,工作重心均不在軍內,所以,當時鄧小平沒有被授元帥。當然,隨後的中共八大,鄧小平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擔任更加重要的領導職務,成爲中央核心領導層成員。

陳毅當時工作重心也不在軍內,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但是在周恩來總理堅持下(周恩來年譜記載),最終,陳毅被授予元帥軍銜。

在大原則不變情況下,兼以靈活性,這是指導工作自始至終的主線。

2、大將標準和人選

大將標準,對照文件“一級軍區司令員級相當該職務者”,但是在實際授銜過程中,10大將應該是略高於一級司令員職務,他們大多是軍委總部或軍事學院、軍兵種正職,國防部副部長職務等。

大將的評定,考量是多方面的,這點比元帥評定更加多元化,既考慮現任職務,又考慮其歷史貢獻,更考慮所在各方面軍、各野戰軍之間的平衡。

突出的例子是大將中排第二的徐海東,因爲身體原因一直在休養,在軍中沒有任職,徐海東對周恩來說:“總理,我長期養病,爲黨工作太少了。授我大將太高,我受之有愧啊!”

周恩來總理安慰道:“海東同志,授你大將軍銜,不高也不低,恰當!”

可想而知,當時的授銜工作是非常複雜的,必須要考慮到方方面面綜合平衡,難度是非常大的。

三、辭授和申請降低軍銜

這些出生入死的解放軍將領們,在授銜過程中表現出的高風亮節讓我們後代永遠學習。

毛澤東,辭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軍銜。

周恩來、劉少奇、鄧小平辭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

葉劍英、羅榮桓提出降低爲大將軍銜。

許光達申請降低至上將軍銜。

辭授上將軍銜與申請降低上將軍銜的有周士第、宋任窮、李聚奎、徐立清。

全軍唯一的女 將軍:李貞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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