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兔子引發的口水仗

在藝術家眼中彷彿萬物皆爲藝術

近日,在各種大瓜席捲社交媒體之時,熱搜榜竟然存在着一隻兔子。

這隻卡通兔子形象源自廣州美術學院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峯在廣州舉辦的“鴨兔元旦”展覽。

左圖爲馮峯作品,右圖爲米菲兔

網友發現,部分作品和家喻戶曉的卡通形象“米菲兔”驚人相似。

由馮峯創造的兔子和米菲兔的唯一區別是,馮峯將米菲兔的“X”小嘴換成了鴨子嘴。

到底是藝術解構還是抄襲?圍繞這一話題討論迅速展開。

隨後馮峯在社交媒體發表言論表示,藝術創作是一種社會研究,一切我們熟悉的商業符號都屬於公共知識和信息,都是藝術創作的詞彙。

顯然,網友並不買賬。

30歲和70歲

作爲一個廣州市本地的免費展覽,這展覽顯然沒有能力讓自己獲得如此高的關注。正是因爲內容的高度爭議,引發了網友的憤怒。

在經王思聰轉發和點評後,兔子被送上了熱搜。

網友笑稱,王思聰從娛樂圈紀律委員變成了學術委員會評委。

大部分網友的憤怒源自於一個家喻戶曉的形象,僅僅是變了一張嘴,便可以被堂而皇之展出,而作者甚至是高等學府的教授。

在展覽開幕時,馮峯對媒體表示,自己根據鴨兔圖形開始了持續30多年的同題創作。鴨兔主題的創作分爲四個階段,在2013年左右,鴨兔已經有了一個卡通形象。“此次的展覽可以說是第四階段了,這個形象有了擬人化的角色,有家庭,有爸爸、媽媽、奶奶,和23個同班同學。”

在爭論中,馮峯表示,自己在1993-1995年間,閱讀哲學家維特斯根坦的《哲學研究》時,受到了他對鴨兔圖形討論的影響,創作出了第一件《鴨兔》作品。

馮峯發佈的鴨兔創意方案。來源:馮峯個人微博

也就是說,馮峯的鴨兔已經快30歲了。

很快,Miffy米菲中國官方賬號發文表示,米菲兔是由荷蘭畫家迪克·布魯納於1955年創作完成,每個造型都是由迪克·布魯納先生一筆筆手繪完成,作者對顏色和線條的講究到了極爲苛刻的地步。正是這樣的用心雕琢,才能讓讀者透過看似極簡的線條,看到自己的心。  

隨後,米菲中國表示將持續關注此事。

雖然米菲中國並沒有直面馮峯抄襲一事,但也清楚地闡述了自己的態度,從創作至今,米菲已經近70歲了。

馮峯本人在社交媒體上轉發了這條信息,並在隨後表示,“藝術的社會功能是激發每個人的創造力。如果藝術作品激發了我們的思考,那思考恰恰正是創造力的源頭。但是謾罵,只說明你的語言貧乏,放縱這種貧乏的語言會喪失了表達能力和思辨能力。”

不好看和不好看

面對此事,南開大學文學院東方藝術系副教授、畫家張旺對中國新聞週刊說了三個字:

“不好看。”

張旺所說的不好看,有兩層含義。在他看來,作爲藝術作品是否侵權是否抄襲,很大程度上要看原作者的態度,原作者是否認爲該作品侵權,涉嫌抄襲,作爲旁觀者只能通過視覺來判斷,但並沒有太多依據。

左圖爲馮峯作品,右圖爲米菲兔

而第二個層面的“不好看”,則來自馮峯在此事中的態度和表態。

“同爲教師,首先我自己不會這樣做,如果我的學生期末給我呈現這樣一幅作品,我肯定會給不及格的。”

張旺認爲,作爲藝術家來說,致敬和臨摹都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只要在作品呈現時說清,我的作品靈感創意來自何處,向何人致敬,隨後自己的解讀和理解,都是沒有問題的。

但如果是強行認爲是自己創作,甚至是用所謂的藝術設計的理論來打嘴仗,這依然是不好看的。

很快,馮峯在接受南方人物週刊的採訪中,便大大方方地表示自己的確是採用了米菲兔的設計。

“2013年,馮峯想把鴨和兔的形象轉化成一個更符合兒童審美的卡通形象,他做出一個長着黃色鴨嘴的白色兔子立板。有人評論說,看起來像米菲,馮峯發現真的很像。於是在這次展覽的作品中,馮峯選擇直接借用米菲形象,構築出一個新的角色。”

但事實上,除了展覽中一幅作品名爲《有人說我像米菲》,馮峯並沒有明確指出自己是借鑑了米菲的形象,在最初與網友對話的過程中,馮峯也從未坦承過這些內容。

反而是不斷指出自己作品的原創性。

在採訪中,馮峯稱自己這樣的創作方式爲編劇式,“我更像一個編劇或導演,利用社會素材、技術等社會公共知識去創作,像是工業化的調動和整合。傳統的藝術家是用挑選過的材料創作。比如說用顏料來畫畫,或者使用石頭、木頭和金屬來做雕塑。現成品出現以後,所有的物都可以是我們表達的詞彙。”

創作的邊界在哪裏

獨立策展人馮博一在朋友圈中表示,馮峯刻意“挪用”、“戲仿”米菲兔的形象,屬於後現代常用的藝術手法。質疑不能簡單在道德層面進行,而需要將其作爲藝術創作和藝術發展相提並論。後現代的移植、挪用、戲仿的創作,使那些耳熟能詳的經典作品在褻瀆、滑稽與荒誕、幽默中,體驗出一種犯忌的快感而更耐人尋味。

在風波中,有漫畫博主發文表示,馮峯創作的鴨兔和解構商業符號是他這些年來一直在做的事,網友指責其“抄襲”反而顯露出“對當代藝術理解的匱乏”。

左圖爲米菲兔,右圖爲馮峯作品

那麼什麼是解構呢?

“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ism),簡單來說,可以被視爲對構造結構的分解或拆除,即將一個事物或者符號拆解,再重新建構,是對結構主義的瓦解和反對。

在藝術領域,“解構”的先驅是以法國藝術家杜尚爲代表的達達主義,那幅《帶鬍鬚的蒙娜麗莎》就是在爭議中誕生,又引領了新的潮流。

2017年,這幅被杜尚加了兩撇翹鬍子和一小撮山羊鬍的“蒙娜麗莎”在巴黎的蘇富比拍賣會上拍出了63.25萬歐元的高價。

2019年,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投訴中國著名的當代藝術家葉永青抄襲,爲中國藝術界敲響警鐘。他認爲,不應該打着當代藝術的旗號,就可以認爲藝術創作不存在版權的問題。

他說:“當代藝術中有顛覆思維,而挪用、拼貼、解構也是比較常見的手法。挪用的目的應該是顛覆,挪用需要轉換它的語境,甚至徹底改變它。如果只是改變一個小局部,模棱兩可,似是而非,並沒有產生顛覆的效果,這樣毫無疑問是存在抄襲的。”

爲什麼杜尚的《帶鬍鬚的蒙娜麗莎》被大家認爲是藝術品,馮峯的鴨兔就有了這麼大的爭議?

中央美術學院一位不願具名的教授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首先杜尚的蒙娜麗莎本體沒有發生改變,而馮峯將米菲換了名字讓本體變得模糊。

其次,馮峯所表示的米菲兔爲公共符號可以使用,但事實上,米菲的原作者於2017年去世,他的作品的商業版權仍在存續期中。馮峯採用米菲原型進行創作,應該獲得版權方的許可。米菲和杜尚選擇的“蒙娜麗莎”相比,也沒有達到婦孺皆知的程度,所以公衆並不認可公衆符號這一論調。

文化評論人韓皓月對此表示,要把公共文化的一部分,變成自己的私人作品,就必須要經過複雜的、智慧的、有創意的系統轉化,而不能夠“拿來主義”,直接複製粘貼、粗暴模仿。

馮峯在接受採訪中提到,自己樂於看到這樣的討論,將之視爲一場公共教育的大課堂現場,一堂關於藝術、關於法律、關於“創造力”的公共教育課。他認爲大衆對抄襲的痛恨,對版權的維護意識,是對創造力的尊重和肯定,但創造力也需要被讀懂,否則,“被商品捆綁的觀念,貧乏而粗鄙的語言,殺死的恰恰是我們自己的想象力,還有,我們想象力表達的自覺。”

對於原創性,張旺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認爲,原創性對於數字時代的這個藝術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爲數字時代的複製和傳播都是非常迅捷的,藝術作品,假如沒有了原創性,那麼在這樣的傳播和複製的前提條件下,它自己的獨立與存在的意義,就微乎其微了,我們對於它作爲一個藝術品的一種欣賞,也就沒有意義和價值了。

在藝術家眼中彷彿萬物皆爲藝術,觀衆在圍觀、評論、謾罵轉發中彷彿也成爲了藝術的一部分。

有些恍惚,藝術的邊界在哪裏,到底是創作者創作了藝術作品,還是人們共同參與促成了這個藝術產品。

這些問題,去問那隻被換了鴨子嘴的米菲兔——

它可能也不知道。

參考文章

1.《馮峯:有人說我像米菲,我是有意挪用》南方人物週刊

2.《廣美馮峯教授最新回應:人們在高喊維權時,也忽略了個人創作表達的權利》羊城晚報

3.《廣美教授構思20年的“鴨兔”展引爭議,“抄襲”還是“解構”?》觀察者網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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