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色预警!郑州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Ⅰ级响应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州市自2021年1月22日10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Ⅰ级响应。

红色预警期间,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红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水泥熟料行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落实。全市生产烧结砖瓦制品企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实施停产。新冠肺炎防疫相关企业、允许施工的轨道交通工程相关配套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经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中的盾构、顶管、暗挖、围护结构中地连墙和围护桩施工、正在进行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的;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及配套施工项目,高铁南站项目,陇海快速路中州大道互通式立交市政管网下穿陇海铁路综合管廊工程,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新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北货运区及飞行区配套工程,郑州大学北校区军工大楼装修工程,河南省科技馆新馆工程,郑东新区白沙园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除以上工地项目外,其他工地停止施工。矿山停止露天作业。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全市停止渣土、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批准允许施工的工地项目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或纯电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Ⅰ级响应期间允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项目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燃煤电厂1月22日16时至1月24日9时停止运煤。(总台央视记者 田萌)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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