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通化發佈微信公衆號消息,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告稱,爲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減少因人口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有效切斷傳染途徑,按照通化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自2021年1月22日14時起,啓動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管控措施:

一、自2021年1月22日14時起,東昌區域範圍內限制除以下車輛以外的所有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軍車、警車、救護、消防、搶險救援、環衛保潔等特種車輛。

承擔標本送檢、醫療急救、防疫物資及人員運送、指揮調度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務的車輛。

運送待產孕婦、重病就醫人員等緊急情形的車輛,經路面現場執勤人員依照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流程進行確認,符合條件允許通行。

廣大人民羣衆生產生活民生保障車輛。

其他因工作需要持有單位證明的車輛。

二、交警支隊要組織警力加強對東昌區道路的巡邏檢查,對不按規定上路行駛的車輛依法查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三、管控解除時間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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