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靈;編|金米粒;納蘭澤***編輯部

鄭爽終於爲自己的任性無腦付出了天大的代價。

鄭爽退出娛樂圈算是魚死網破嗎?可是魚死網破又怎樣?與鄭爽相比,張恆本來就一無所有,無可失去。

其實,以前對鄭爽關注並不多,僅限於她和她的前任們以及她的“爽言爽語”,對她的印象不算太好。所以,當這個事情被張恆一點點擠出來,結合之前對她的不咋地的印象,只得出一個有點幸災樂禍結論:鄭爽完蛋了,她活該!(這可能代表了很多路人的想法)

可是雙方几個回合打下來,事情的輪廓纔算大致清晰起來。

我們大家其實很難判斷張恒大概是個怎樣的人,因爲他的一切都曝光的太少,除了鄭爽男友的身份和那個綜藝節目,以及這次的事件之外。這次張恆爆出的信息也不能代表他是一個負責任的爸爸或者一直在隱忍的男人,畢竟公開的錄音明顯被剪輯過,他們之間的財務、情感糾紛不是一段剪輯過的錄音能全權代表的。6個小時的錄音,就算剪出個外星人不稀奇。

所以,我們只能從鄭爽的方面去分析事情的大概輪廓——

鄭爽曾經深愛過張恆,這毋庸置疑,否則不會冒着影響演繹生涯嚴重受影響的風險,跑去跟他在美國結婚,甚至想孕育2個孩子,雖然是用別人的身體。無論是骨瘦如柴的鄭爽生不出來,還是不想自己生,起碼可以判斷鄭爽是希望能跟張恆過家庭生活的,有夫有子,其樂融融。

畢竟,在婚、育這件事情上,鄭爽是主導方。如果不是她自己心甘情願,張恆只能推動,不能主導。

無論是事業還是婚戀觀上,鄭爽都是任性的,這也毋庸置疑。曾經,鄭爽就被爆曝出過,因爲談戀愛從劇組玩失蹤,因爲失戀如何鬧騰的記錄。還在參加公益等活動時十分鐘不到就撤了。她還和公開交往過的男友最後都不歡而散,無論是張翰還是胡彥斌,雖然算不上交惡,到一定不是好聚好散。

從某個方面上來講,鄭爽的任性也是被慣出來的,她有強大的事業,還有天塌下來也有人站隊的粉絲團,還有給她做經紀人的父母。所以,她任性了一次又一次,直到這次栽到了張恆手裏。太任性的女孩真的很容易遇到渣男,因爲若不是目的性很強,沒有男人願意對她的任性一直照單全收。

鄭爽任性,她活該!但大概率她是被算計得體無完膚的那個。

試想,無論是鄭爽還是任何一個女人,如果在懷孕六七個月,對方出軌,要怎樣?可能任何一個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孩子去留的問題。但是一般人的理智都會很快戰勝瘋魔的邪念,因爲孩子六七個月已經沒有考慮去留的餘地了,他再弱小也是生命。

爲母則強?可再剛她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會痛,會痛得要死。

甚至,留給她舔舐傷口的時間都很短暫,一週?兩週?一個月?因爲還有一個跟她血脈相連的小傢伙能感同身受她的痛苦,她沒有一直釋放痛苦的資格,只能嚼碎了,嚥下去。

當鄭爽清晰地說着那個日期和經過,大概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那個痛徹心扉的感受。

而與別的女人不同的是,鄭爽和張恆的孩子卻是在別人肚子裏。這讓一切變得既簡單又複雜。

簡單在於,二人分手,只談孩子怎麼辦就行。

複雜在於,這孩子成弱者的把柄,強者的軟肋。

假設一切如鄭爽爸爸所說,張恆是個無賴的渣男,反覆出軌,甚至還拍攝一些猥瑣的視頻。甚至拿孩子曝光爲手段,要挾鄭爽付出金錢的代價或者放棄某些正當權益。

而張恆父母又是那樣扭曲的價值觀“我兒子不就是出個軌嗎?”那鄭爽除了分手確實沒有第二條路了。

而這孩子則成了張恆一輩子的把柄,鄭爽永遠的軟肋,無論這個孩子是留在誰身邊。

儘管“放棄”是一個看着很邪惡的事情,卻是很多人會做的權宜的選擇。

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曾經有一個女性朋友面臨着老公婚外情要離婚。二人共同孕育着一個兒子,但男方的對孩子的態度就是“無所謂,可以留下也可以帶走”,其實真實的意思就是不想讓孩子橫在自己和將來妻子中間。女方很想把兒子帶走,但無論是父母還是身邊的朋友都真心勸她要慎重,一個女人帶着孩子生活太難,尤其是兒子,將來想再婚都會很難。

勸她的這些人是惡意嗎?不是。是不愛孩子嗎?也不是。人做抉擇的時候往往影響因素太多。

生命很珍貴,我們需要敬畏,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有時候生命的價值也是可以權宜和度量的。無價的生命可以用有價的事物來衡量,不是嗎?慢慢細想,身邊這樣的例子少嗎?

我不相信鄭爽爸爸說的話全部都是假話,即使只有一部分是真的,那張恆又何嘗不是先拿感情做籌碼,最後拿着孩子做交換條件呢?

除了孩子,鄭張兩家大概沒有誰是無辜的。

代孕違法,從輿論上我們可以踩死鄭爽,誰讓她在春風得以的時候任性無腦得罪人無數呢,這時候不推牆啥時候推?但從法律上,鄭張二人同罪。畢竟做代孕也不是鄭爽一個人的事,不該所有的後果都由她一個人承擔。

否則,就像古代男女通姦,男的被打一頓就算了,而女的卻要被浸豬籠淹死一樣。

鄭爽和張恆之間的事情,我們看不到全貌,但可以大致推測出兩個版本。

版本一:鄭爽和張恆相愛,爲了不影響鄭爽的事業,他們選擇低調的在美國結婚產子(代孕)。卻在孩子還沒出生的過程中發生變故,鄭爽任性,張恆不忠。張恆甚至多次出軌,導致二人關係破裂,再加之財務糾紛,最終走向了對簿公堂,公開互撕的局面。鄭爽不想要孩子影響自己,就出現了錄音中的內容。

版本二:鄭爽和張恆相愛,爲了不影響鄭爽的事業,他們選擇低調的在美國結婚產子(代孕)。卻在孩子還沒出生的過程中發生變故。鄭爽發現張恆在公司財務方面存在貓膩,甚至還多次出軌,決意分手。但張恆以婚育之事要挾鄭爽,甚至不惜偷偷錄音,惡意剪輯,跟鄭爽來個玉石俱焚,反正光腳不怕穿鞋的。

我們無從知道哪個版本會更接近真相,但事情總得符合邏輯,鄭爽和張恆不是魔鬼也不是天使,他倆都只是複雜的人類。

在這裏,我引用李安導演在《少年派奇幻漂流》中的一句話:“我說了兩個故事,都沒人能證明故事是真是假,你選擇相信哪個?”

爹換不了,但經紀人可以!

從鄭爽方面的回應來看,鄭爽方面太缺乏經紀人和公關團隊的支持了。回應的文字低幼,內容空洞,每次回應像打在棉花上一樣。什麼“符合國內法律”,什麼“人渣”“不要臉”,說了跟沒說一樣,完全不標重點。

反而是圈外人張恆表現出了超高手腕,只曬“證據”,出生證明、剪輯過的錄音之類的,別的啥話也不說。反正這不是法庭,只是給大衆網友聽的,不用鑑別錄音真僞、是否剪輯過,這纔像是有專業團隊謀劃的水準。

鄭爽憑藉自己的超高人氣,自己經營着工作室,經紀人的身份也是爸爸擔當的居多。可不得不說,經紀人和公關真的是專業工種,平時不顯山不露水,關鍵時候頂大用。真是得奉勸鄭爽,爹換不了,給自己加一個專業點的經紀人吧。就是不知道退圈以後的鄭爽以後還用得着用不着經紀人了。

人緣一向不好的鄭爽,如今是四面楚歌,夠得着的夠不着的都來踩一腳。前幾天,華鼎獎宣佈取消了鄭爽第13屆十佳電視明星和19屆最佳女演員的獎項。雖然華鼎獎是一個野雞獎項,可有可無,就是來蹭熱度的。夠得着的夠不着的都來譴責,等着這麼幹的人估計還排着隊呢。

可憐之人的可惡之處,被人糟踐的日子還在後頭呢,誰讓他倆自作孽呢!

鄭爽,1991年8月22日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畢業於北京電影學院,中國內地影視女演員。
2009年,鄭爽因主演青春劇《一起來看流星雨》而進入演藝圈,她也憑藉該系列劇獲得第25屆中國電視金鷹獎電視劇最佳女演員提名 [1-2]。2012年,因出演個人首部電影《畫壁》獲得香港電影導演協會年度新演員金獎和第3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新人獎提名 。
2021年1月20日,鄭爽因代孕棄養事件被國家廣電總局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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