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   吕 勃)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父债子偿”化肥款案。

2018年初,被执行人李某从舒兰市某化肥经销部张某处赊购化肥产生化肥款13000元。因被执行人李某经营失败、家庭变故等原因,上述化肥款无力偿还。2020年3月,经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执行人张某起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并胜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经工作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保留债权。申请执行人虽心有不甘,却也不能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后,执行局一直保持监控。外出调查路过被执行人所在村屯,多次例行调查并督促执行。被执行人的女儿小李在长春市打工,听说执行局多次到其父亲处调查等事后,主动联系到执行局办案人,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做人以诚信为本。化肥钱确实是家里欠的,应该还。其父亲暂无能力,自己已经成人,能够赚钱补贴家里。此笔债务由其一力承当。希望法院不再继续执行其父亲。并分两次将案款交到法院。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完毕。被执行人的女儿小李并无稳定工作、收入有限,节衣缩食为其父偿还债务,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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