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色预警、一级响应 安徽亳州重污染预警升为红色 

记者从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未来一周,安徽全省扩散条件较差,受污染传输和本地污染累积叠加影响,淮河以北和江淮之间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皖西北部分城市可达重度污染。

经亳州市气象局、亳州市环境监测站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会商,决定自今天(1月22日)起,亳州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Ⅰ级响应。

具体应急响应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中小学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三)室外作业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四)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主动减排。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和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二)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行驶国五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城区内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三)矿山、砂石料场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四、严控其他大气污染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

五、视情况实施人工降雨作业。(总台央视记者 彭德全 李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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