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個副部,一個逮捕,一個公訴!

1月22日,兩名副部級“老虎”的案子,同日取得最新進展。當天上午,據央視新聞報道:重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鄧恢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幾乎在同一時間,新華社也報道了任華一案的最新消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任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天之內,兩頭“老虎”,一捕一訴,爲2021年開年以來斬獲不斷的“反腐風暴”又增加了不少分量。此前,鄧恢林與任華均於2020年6月落馬被查,此後分別受到了“雙開”的嚴厲處分。其中,鄧恢林剛剛在本月初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如今便被逮捕。而任華則已經於去年12月16日被逮捕,等待着她的,將會是法律的嚴肅審判。

此前,在鄧恢林的處分通報中,紀檢監察機構表示:經查,鄧恢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其中,在違反政治紀律這一部分,通報專門寫道:鄧恢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

與此同時,鄧恢林也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其他問題。

與鄧恢林相比,任華的問題也不簡單。經查,任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值得注意的是,在任華的一系列具體違紀違法情節中,有好幾條都和鄧恢林高度相似。譬如“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以及土地受讓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等,都是鄧恢林也有的問題。除了這些以外,任華還有一項問題頗爲引人注目,那就是“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購物、高檔美容等奢靡消費安排”。

如今,任華已經被正式提起公訴,因此,她的具體罪行以及涉嫌犯罪的時間窗口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公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任華利用擔任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越是像鄧恢林、任華他們這樣的“老虎”級貪官,紀檢監察機構越是不會輕易姑息。1月21日晚間,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聯合制作的四集電視專題片《正風反腐就在身邊》剛剛開播。其中第一集就讓不久前投案自首的青海省原副省長文國棟現身說法,展現了又一頭“老虎”的腐敗過程。顯然,反腐利劍將在我國長期高懸,任何人不論級別多高、權力多大,一旦違紀違法,都絕無可能逃過其應受的懲罰。

資料來源:央視新聞、新華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編撰 / 楊鑫宇

責任編輯:賴柳華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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