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京牌小客車向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規則來了

北京市交管局剛剛發佈了京牌小客車向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規則。

如何將京牌小客車轉給子女?需要什麼條件?

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

1。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2。個人名下有一輛本市登記的小客車且有公安交管部門提供的出售、報廢小客車轉移或註銷登記信息(可申請更新指標的有效數據信息)或有效期內的未使用小客車指標。

擬轉出車輛登記要求:在公安交管部門處於正常登記狀態,也就是說,車輛處於檢驗有效期內,且未被盜搶、未進行抵押。

接收方(受讓方)申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在此基礎上:

※若接受方爲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還需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

※若接受方爲非本市戶籍人員,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特別提示:《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人的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作爲接收方(受讓方)。

②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提示一:“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申請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連續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

提示二:“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人從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納稅額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爲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至2020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若接受方爲香港、澳門居民,還需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若接受方爲臺灣居民,還需持有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簽註,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若接受方爲外國人,還需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北京簽發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許可或訪問簽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申請流程

步驟一:提交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申報期間內可提交申請,一個申報期間內只可提交一輛京牌小客車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申請經審覈通過,且在車輛管理部門辦理完成車輛變更或轉移登記手續後,纔可繼續申報其他車輛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填報申請”。

步驟二:填報申請

需填寫車輛信息(車牌號、車架號)、車輛登記所有人信息、接收方身份信息,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也可由申請人(轉出方)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申請。

步驟三:確認意願

所有填報申請人信息填寫完成並覈對無誤後,進行意願確認。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進行人臉識別認證,轉出方和接收方均通過後,纔可提交申請。

熱點問答

Q1

如何取消申請?

答:在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可進行取消申請操作。申請人(轉出方)登錄後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申請表”,點擊“取消申請”,或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Q2

如何修改申請?

答:未完成意願確認前需要修改申請信息的,可在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間進行修改申請操作。申請人(轉出方)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申請表”,在申請表頁面點擊“修改申請”逐步操作即可,或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完成意願確認且已提交申請後,需要修改申請信息的,可在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間進行重新申請操作,申請人(轉出方)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申請表”,在申請表頁面點擊“重新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可修改相關申請信息再次提交;或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Q3

怎麼查詢個人資格審覈結果?

答:每年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請,自當年4月9日9:00起查詢,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請,自當年11月9日9:00起查詢。

登錄小客車搖號網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申請表”查詢審覈結果;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查詢審覈結果。

Q4

個人資格審覈未通過怎麼辦?

答:每年1月1日-3月8日提交申請且審覈不通過的,當年4月23日前,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請且審覈不通過的,當年11月23日前可在網站登錄小客車搖號網站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申請表”查詢審覈未通過原因。申請人應仔細檢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誤,如確認填報無誤,可根據提示進行“申請複覈”系統操作或由申請人(轉出方)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關審覈部門申請複覈,相應審覈單位於當年5月24日前反饋複覈結果。如果填報有誤,可在下個申報期點擊“重新申請”修改信息,並再次提交申請參加審覈。

Q5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有哪些要求?

答:對部分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親屬關係不能通過數據交換進行覈查的,指標管理機構會通過指定網站通知申請人。

通過數據交換及民政辦公窗口均無法覈查的,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可以按照通知提示,自願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親屬關係公證,對經公證機構依法審查仍不能查明親屬關係的,可自願申請辦理聲明公證。公證書可自通知相關申請人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逾期未提交公證書的,視爲放棄申請。

Q6

審查通過的,如何打印《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審覈表》?有效期是多長?

答:登錄小客車搖號網站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申請表”查詢,可下載打印審覈通過的《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資格申請表》,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查詢打印,有效期爲12個月,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爲自動放棄車輛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

Q7

親屬關係覈查未通過、未按時提交公證書、或逾期未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的,還能申請變更或轉移登記嗎?

答:可在下一個申報期間內再次提交申請。

Q8

在窗口申請需攜帶哪些材料?

答:內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軍(警)身份證件和居民身份證。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

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

注:以上相關證件和各類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複印件。

責任編輯:賴柳華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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