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記者 渠佔洪 報道)近期國內多地出現長租公寓“爆雷”、“跑路”事件,波及房東與租客人數多、金額大。在今年的北京兩會上,市人大代表杜海霞建議儘快建立長租公寓住房租賃租金託管制度,此外,要嚴格規範租賃資金金融業務。

(北京市人大代表 杜海霞)

杜海霞介紹說,2019年以來,長租公寓前期快速擴張的運營模式帶來了巨大的成本壓力,同時資本投資減少,致使部分租賃機構陷入經營困境,出現租賃糾紛。同時,租賃資金金融業務亦存在亂象,損害了房屋承租人甚至是房屋持有人的利益。

2019年1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多部委印發《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其中提出對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經營模式的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設立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賬戶。部分地區也出臺了相應的規範住房租賃經營行爲的意見。

針對北京長租公寓的管理,杜海霞建議,儘快建立長租公寓住房租賃租金託管制度,與銀行簽訂租金委託收付協議,設立機構租金專用賬戶收付租金,實行租金銀行託管。住房租賃企業須在租賃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中凍結部分資金作爲風險防控金,在特定情況下用於支付房源委託出租人租金及退還承租人押金等。

“租金託管的監管賬戶意味着財務透明化,既可以對企業財務風險進行監控,又可以合理規避違規挪用租金的風險。”杜海霞說。

此外,要嚴格規範租賃資金金融業務。承租人確需辦理“租金貸”的,金融機構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銀行面談制度並錄音錄像,必要時可與產權人(出租人)面談,告知有關個人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辦理情況,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住房租賃有效期限。同時,貸款合同應在租賃合同之外單獨簽訂,不得將貸款相關內容套嵌於房屋租賃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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