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LED行業專利時代:何以爲矛何以爲盾?

“知識產權”一詞出現於1967年後,其與企業產品創新、市場發展、技術狀況或知識產權意識有很大的關係。知識產權是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佔權。

由於上市公司對專利保護意識的不斷增強,社會中涉及專利糾紛的案例也在持續增多。據統計,最近幾年裏,發生在LED照明領域的專利訴訟就有數十起,涉訴企業既有上游的單晶和外延企業,也有中游的芯片企業,還有下游的應用集成企業。而在這個行業之外,其他行業的專利訴訟也在不斷增加。

對於從事LED行業的企業來說,專利佈局對企業未來的發展及定位都發揮着決定性的影響。目前,LED通用照明已相對成熟,市場規模增長遭遇瓶頸,LED芯片價格大幅下降,相關企業集體出現虧損。與此同時,行業集中度逐步提升,部分中小企業逐步出局,爲維持企業可持續發展,佔據研發先機的照明企業必然會拿起專利武器,發起專利訴訟。

總體而言,LED行業的競爭格局正處於變化之中,現在是頭部公司爭奪市場份額的關鍵時期。

根據LEDinside統計,2019年中國LED芯片市場規模爲141億元。從廠商營收看,三安光電2019年的營收爲74.60億元,市佔率穩居首位,華燦光電排名第二,爲27.16億元。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知識產權猶如企業堅固的盾牌,保護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在規定期限內搶佔市場份額,爲企業追求最大的經濟利益;知識產權亦如鋒利的尖矛,在企業出現產品被仿製等狀況後,專利權可以作爲維護自身利益的手段,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據北京市證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學騰介紹,知識產權意識的提升,也會導致中小企業競爭環境惡化,頭部企業受益。受頭部效應影響,大企業具有更多的資源,更多的專利,增加了中小企業獲取專利許可的成本,也加劇了其知識產權侵權的風險。

“在知識產權應用領域,許多企業追求專利的數量忽略了質量,從而導致不正當競爭,以知識產權侵權爲由的訴訟案件量大幅增加。”

上述行爲無異於混淆了何以爲矛,何以爲盾。“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值得注意的是,知識產權糾紛維權成本比較高,最終結果具有不確定性。LED行業內國內外頻發的訴訟,關係錯綜複雜。實踐中,多位巨頭逐漸和解,形成專利聯盟,建立專利交叉許可和單向授權關係。

儘管三安光電和華燦光電的這起知識產權糾紛,目前還不知最終結局如何。但就以往國際上諸多訴訟最終以和解結束爭端,其背後原因是每一家科技公司幾乎都掌握了核心的專利,只有互相合作才能生產出令消費者滿意的產品。

因此,在我國LED顯示應用產業和市場的未來發展中,業內同行間既要有競爭,更要有合作,才能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知識資產需要通過有效的管理才能產生價值。建立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LED創新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之本。有業內人士指出:“構建完整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充分利用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來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成果,才能實現行業由成本價格優勢向技術優勢轉變的戰略目標。”

(作者:陳紅霞,姚煜嵐 編輯:張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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