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某劳务派遣公司将调解确定的60万元赔偿款交到了黄某家属手里,主动履行了调解义务,这起经跨省多部门调解的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2019年3月某日,湖南省务工人员黄某在某高速公路广东信宜段的桥面工地配合吊卸钢筋作业时突然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某高速公路信宜段由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该工程有限公司将高速公路桥面工程分包给某劳务派遣公司。黄某家属认为黄某与劳务派遣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黄某是在作业过程中死亡,遂要求劳务派遣公司赔偿。

该劳务派遣公司则认为拟安排给黄某等人的工程尚不具备开工条件,黄某还没有开始工作,公司与黄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因黄某家属与某工程有限公司、某劳务派遣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同年7月,黄某家属向信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黄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信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裁定不予受理。于是,黄某家属向信宜法院提起诉讼,并多次进行信访。

为了尽快实现黄某家属的合法权益、柔性化解该起纠纷,信宜法院在信宜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加强与信宜信访局、信宜司法局、湖南省益阳市信访局、湖南省安化县信访局、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铺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诉前联调机制,联动各方调解力量参与调解。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黄某家属与某工程有限公司、某劳务派遣公司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信宜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在司法确认后的第三天,某劳务派遣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款60万元给黄某家属。至此,该案顺利化解。

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近年来,信宜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工作,不断发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人大代表诉调对接工作室、道交一体化处理机制、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调解力量作用,有效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2020年,共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矛盾纠纷1万多起,约62%的矛盾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司法确认协议自动履行率达100%。

【记者】杨建雄李文才

【通讯员】吕腾程陈水珊

【作者】杨建雄李文才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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