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黃靈靈 黃一靈

1月22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佈新修訂的滬深港股通業務實施辦法,自2月1日起實施。

滬市方面,實施辦法修訂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明確滬股通投資者交易上交所科創板股票的適當性要求,符合香港相關規則界定要求的機構專業投資者纔可通過滬股通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二是將深交所上市A+H股公司的H股納入滬港通下港股通股票範圍。

同時,自2月1日起,屬於上證180、上證380指數成份股及A+H股公司的A股的科創板股票正式納入滬股通股票範圍;科創板上市A+H股公司的H股及深交所上市A+H股公司的H股正式納入港股通股票範圍。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優化完善互聯互通機制,持續吸引外資參與A股市場,推進我國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

深市方面,一是調整港股通股票範圍調出情形中“風險警示板”相關表述,明確相關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港股通股票: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A股爲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或者暫停上市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應H股;在聯交所以港幣以外貨幣報價交易的股票;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是修訂“會員”的釋義,“會員”指取得深交所會員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修訂“H股”“A+H股”釋義,明確H股爲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的股票;A+H股上市公司指在境內註冊,其股票同時在聯交所主板和深交所或者同時在聯交所主板和上交所上市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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