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月23日電 (記者 於立霄 杜燕)北京要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針對中低收入家庭居民自住需求,大力籌集建設包括集體土地租賃住房在內的各類租賃型住房,提高公共租賃住房備案家庭保障率,新增租賃住房供地不低於40%。

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開幕。提請會議審查的《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顯示了以上內容。

草案提出,今後5年,北京要完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住房有效供給,統籌新增住房建設供應和存量住房品質提升,堅持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滿足市民不同層次住房需求。

在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和空間佈局方面,草案提出,北京要統籌住房保障、職住平衡和區域協調發展,提升住房供給體系的適配性。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先導向,增加住房供應,規劃期內新增各類居住用地5000公頃、供應各類住房100萬套左右,基本實現總體供需平衡。

草案提出,北京要堅持職住平衡導向,推進居住用地優先在軌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節點周邊佈局,同步組團式實施周邊區域商業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形成一批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多功能社區。

草案提出,北京將加強CBD、金融街、中關村、麗澤金融商務區等主要就業中心半小時通勤圈住房供應。在新建產業園區配套建設一定比例職工住房,中心城區適度增加租賃型住房供給,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區”、平原新城等地區加大各類住房供給。

在租賃型住房供給方面,草案提出,北京要加大多層次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針對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大力籌集建設各類租賃型住房,提高公共租住房備案家庭保障率,新增租賃住房供地不低於40%。鼓勵存量低效商業、辦公、廠房等建築改造爲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或公寓,加快高層次人才公租房和國際人才公寓建設。

同時,北京還要研究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支持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配套建設市政基礎設施。租住房、周邊配套市政和公共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合理配置,實現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用。推動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享有同等權利。

在優化政策性住房供給方面,草案提出,北京要持續推進共有產權住房建設,精準對接自住型需求。新增共有產權住房供地佔比不低於供應總量的15%。強化房源建設市級統籌,結合不同區域申購需求試行跨區分配。合理控制共有產權住房售價。

在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方面,草案指出,北京將以市場化爲主導,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居住需求。穩定普通商品住房建設規模,優化商品住房供應結構,在確保中小戶型商品住房有效供應基礎上,合理保障改善型居住需求,保持調控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全面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暢通“先租後買、先小後大、不斷改善、合理升級”的住房消費循環。

此外,草案表示,北京將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租賃業務,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由單一目標的項目開發商向城市綜合物業運營商轉變。(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