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韓國“慰安婦”對日本政府索賠勝訴判決23日生效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的“日本政府向韓國籍日軍‘慰安婦’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萬元)”的一審判決23日正式生效。

據韓國法院方面的消息,日本政府沒有在23日0時以前的法律規定時限內上訴,判決即告生效。韓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時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周內提起上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8日對已故“慰安婦”受害者裴春姬等12人向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訴訟作出判決,裁定日本政府向原告每人賠償1億韓元。

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此前表示不會上訴。日本政府始終認爲,依照國際法,日本擁有國家主權豁免權;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爲,對於國家有組織的反人道罪行擁有管轄權,因此對這一訴訟進行審理。

判決生效後,日本政府如果不執行判決,需要在韓國找到可供查封的日本政府財產,強制變賣以執行賠償。(總檯記者 張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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