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余佩掀 钟美琪

继收到证监会顶格处罚后,近日,獐子岛(002069.SZ)及相关人士再因存在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临时公告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收到深交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决定。

据深交所处分决定,经查明,因2016年度虚减营业成本和营业外支出以及2017年度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营业外支出和虚增资产减值,獐子岛对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净利润后导致2016年度净利润由盈转亏。

深交所还称,獐子岛并未按照《关于 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所述原定方案完成120个调查点的抽测工作,其中有60个点位抽测船只航行路线并未经过,即该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獐子岛核销海域中,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底播虾夷扇贝分别有20.85万亩、19.76万亩和3.61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虚增营业外支出 2.48亿元,占核销金额的 42.91%;减值海域中,2015年、2016年底播虾夷扇贝分别有6.38万亩、0.13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虚增资产减值损失1110.52万元,占减值金额的18.29%。由此,獐子岛披露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上述违规行为,深交所表示,对獐子岛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梁峻、时任财务总监勾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孙福君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公司董事邹建、王涛、罗伟新、时任董事赵志年、独立董事陈本洲、时任独立董事丛锦秀、陈树文、吴晓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其中,深交所对吴厚刚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分,对梁峻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分,对勾荣和孙福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分。

2020年6月24日,证监会曾宣布依法对獐子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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