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採訪札記:這事真憋屈:辦了房產證,又成了廢紙

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 題:採訪札記:這事真憋屈:辦了房產證,又成了廢紙

新華社記者王秋韻、王昆

在四年多的房產證“失效”糾紛中, 34戶業主不知問題出在哪,年年上訪,月月上訪,每週上訪,得到的答覆一直是“開會研究”“需要時間解決”。新華社記者根據百姓投訴前往採訪,再三追問,有關部門和開發商坐到一起,終於還原事件全貌,這是一起因原政府管理部門監管失職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但這樣的失職,不該讓百姓買單。

1月初,新華社記者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發現一起房產證“失效”的居民投訴線索。1月5日,記者來到井陘縣歡喜嶺福澤苑小區15號樓業主劉大爺家中,30多戶居民等着我們。

61歲的劉大爺告訴記者,2007年購房,繳納契稅等稅後,於2011年取得井陘縣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房產證一直有效使用。但在2016年辦理抵押貸款時,卻被告知小區14、15號樓不在土地落宗範圍之內,因此不能辦理房屋過戶、抵押等手續,房產證成了失效的“廢紙”。

四年多來,劉大爺和兩棟樓的業主們找過多個部門,相關部門負責人總以“我剛到任”“不歸我部門管”“這個問題需要研究”等回覆,無人告訴他們,土地未落宗是什麼原因、怎麼處理。

在井陘縣政府五樓會議室,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以及開發商坐到了一起,和劉大爺面對面交流。經過三個多小時的採訪,記者和業主弄清楚了房產證失效的原因:

根源:河北致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勇介紹,該公司2007年通過政府招拍掛制度拿到了小區1至13號樓的土地使用權,而同在一個小區內的14、15號樓用地,是公司與當地微水村簽訂的購地合同,公司給村裏支付了130萬元補償費。

如何通過驗收:井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李傑銘解釋,當時的規劃部門在辦理規劃證時,存在弄虛作假的問題,致使小區正常通過了驗收,獲得了合法辦理房產證資格。縣紀委已經對當事人做出了處理。

房產證合法:井陘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馬喜萍解釋說,原來房產證辦理歸住建部門,居民當時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五證齊全,履行了合法手續後,拿到了由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所以,居民的房產證是“有效”的,只是暫時不能使用。

問題暴露:2016年5月適逢改革,縣裏成立不動產登記中心,住房和土地的數據關聯起來,才發現這兩棟樓的土地,不在規劃審批範圍內。由於住房和土地關聯不起來,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致使這兩棟樓業主的房產“不能交易”。

解決出路:井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趙志江表示,已對開發商違法佔地行爲進行處罰,正在對違法佔據的土地重新進行徵收指標審批,將用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整改,爭取早日讓業主的房本重新“有效”。

長期關注房地產問題的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對此表示,居民支付款項買到住宅居住,只要合同不違法,其他不論是開發商、建築商、政府、規劃、建設、土地等哪個環節的差錯,都與老百姓無關,不能讓居民爲此付出代價和承擔後果。周天勇教授建議,解決全國越積越多的辦證難,可按照“先給居民辦證、後處理有關問題”的原則處理此事。包括這個案例,政府有關部門失職或者個別公務員違規,不能將原發居民的房產證宣佈無效。不動產中心應當以居民利益爲重,先予以登記和承認,解決完居民房產證問題後,再處理開發商和政府之間的糾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