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疫情防控不力 吉林通化對14名黨員幹部追責問責 

據吉林通化市紀委監委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1月12日以來,通化市發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通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組織全市上下積極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衆志成城、不畏風險、擔當作爲、忠誠履職,彙集了抗擊疫情的磅礴力量。但少數黨員幹部對省外輸入病例失管失察、履職不力,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響。爲進一步嚴明紀律,現對14名黨員幹部追責問責情況通報如下:

1.王樹東,通化市衛健委黨組書記、主任,市中心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對疫情防控形勢認識不足,日常工作部署檢查不及時,履行領導責任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動。市紀委給予王樹東黨內警告處分。

2.程煒華,通化市疾控中心黨總支書記、主任。應對突發疫情準備不足,職責分工不清,效率不高,履行疾控工作職責不到位。市紀委給予程煒華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謝立傑,通化市交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作爲分管領導,對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到位問題失管失察。市紀委給予謝立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何文生,通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對其分管的東昌區分局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不力問題失管失察。市紀委給予何文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肖旭,通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昌區分局黨總支書記、局長。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不嚴不細,履行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職責不到位,嚴重失職失責。市紀委給予肖旭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6.張念松,通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昌區分局副局長。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力,敏銳性不強,反應遲緩,工作嚴重失職失責。市紀委給予張念松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7.吳昌偉,東昌區委副書記。抓包保的新站街道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不經常、不深入,對重點工作和重點環節督促指導不到位。市紀委給予吳昌偉黨內警告處分。

8.王麗華,東昌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作爲分管衛健工作的領導,對東昌區疫情防控形勢研判不足、監督指導不力。市紀委給予王麗華黨內警告處分。

9.蘇玉鵬,東昌區衛健局黨組書記、局長。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疫情防控工作統籌協調不到位,工作遲緩懈怠,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落實不力。東昌區委對其作出免職處理,東昌區紀委給予蘇玉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於巍,東昌區衛健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履行工作職責不到位,常態化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不嚴不細,對分管工作調度督導不及時。東昌區紀委給予於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包飛,東昌區新站街黨工委書記。落實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不力,對疫情防控重要性、嚴峻性認識不足,思想麻痹、履職不力,疫情排查管控不到位。東昌區委對其作出免職處理,東昌區紀委給予包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王英桐,東昌區新站街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落實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不力,排查管控不到位,工作遲緩,溝通協調不及時。東昌區紀委給予王英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刁卓,東昌區新站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落實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不力,排查管控不力,工作不嚴不細。東昌區紀委給予刁卓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程路君,東昌區新站街道靖宇社區黨委書記、社區主任。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力,網格化管理有漏洞,排查管控不到位,嚴重失職失責。東昌區紀委給予程路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建議罷免其社區主任職務。

當前,通化市疫情防控正處在關鍵階段,形勢十分嚴峻,必須高度重視、精準到位、上下貫通、一抓到底。通化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上來,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爲當前首要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來抓。要從以上問題中汲取教訓、引以爲戒、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對疫情防控提出的“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十六字方針和省委“一精準三確保”要求,紮實做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嚴防輸出”各項工作,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堅守崗位、以身作則、率先垂範、靠前指揮,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部署高質高效落實到位。通化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科學精準審慎穩妥開展監督,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開展到哪裏,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裏。要從嚴監督執紀問責,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不力,敷衍塞責、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的行爲;不擔當、不作爲、慢作爲、假作爲,推諉扯皮、消極應對的行爲;擅離職守、臨陣退縮、貽誤戰機的行爲,堅決依紀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爲堅決打好打贏這場硬仗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編輯 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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