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嚴查購房資格、償債收入比 違規者“禁購”三年

新華社深圳1月24日電(記者 趙瑞希)繼22日發佈對12名涉嫌違規申購商品住房人員處理通報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3日再發通知要求,嚴格審查購房人資格,覈查收入證明、購房款來源、近一年及以上的銀行流水單,勸退償債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購房人。購房者違規獲取購房資格,將被停止使用深圳市“購房意向登記系統”以及合同網籤系統三年。

根據23日發佈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會同有關商業銀行對三類購房資格信息進行嚴格覈查:一是購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婚姻狀況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二是購房人的社會保險或個稅清單材料;三是購房人的收入證明、徵信報告、購房款來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銀行流水單。

通知要求,“對償債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合理評估風險,採取勸退等方式處理。對存在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等違規行爲的購房人,應當拒絕接受其購房申請,並及時報告轄區住房建設部門。”

通知提出嚴厲打擊違規行爲。針對採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申購商品住房的購房人,住房建設部門將對其採取停止使用深圳市“購房意向登記系統”以及合同網籤系統三年、停止在深圳市購買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資格三年、停止在深圳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三年,以及將相關失信行爲推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將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者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五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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