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無下限”

“心寒”

“卸磨殺驢”,

廣州一員工的一條朋友圈和好友評論,

讓老闆難以接受

老闆於是訴至法院,

要求對方刪除朋友圈,

賠禮道歉,

還要支付律師費。

員工發個朋友圈,

到底算不算侵權?

近日,

廣州互聯網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判決書截圖

老闆:她嚴重貶損我的形象

據瞭解,聶某是廣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馮某原爲該公司一名員工。

聶某稱,2020年3月30日,因馮某存在多次遲到行爲違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聶某與其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馮某當時表示同意,雙方未發生衝突。

2020年4月1日,馮某於雙方協商基礎上提出無理要求,聶某未答應。馮某便於當日18時40分在朋友圈發佈:“依法辦事而已,還爲他考慮了一下,本想退一步算了沒想到就觸碰底線了??這底線真的無下限~說核心成員?兄弟姐妹?大家一起拼?心寒”等內容,營造聶某爲一名苛待員工的企業主形象。隨後引來公司員工的“卸磨殺驢”的評論。“其後,馮某更是向多名在職員工散播。”聶某稱,對方此舉對他的名譽和公司管理造成了不良的影響。聶某要求她刪除朋友圈並賠禮道歉,其也不予理會。聶某認爲,馮某於朋友圈發佈不實言論,嚴重貶損了聶某的形象,嚴重侵犯聶某的名譽權。聶某的朋友圈存有大量公司員工及客戶,雙方生活圈存在高度重合,馮某不當言論導致聶某的社會評價降低,身邊的朋友、客戶對其人品產生質疑。如果名譽得不到恢復,今後將一直生活在“苛待員工”的陰影下無法自拔。聶某於是起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請求判令馮某立即刪除這條朋友圈;馮某在朋友圈向聶某賠禮道歉,道歉三天不得刪除,以消除對聶某名譽權的影響;馮某支付聶某因維權支出的律師費人民幣5000元整;本案訴訟費由馮某承擔。員工:我說的不是你馮某則不以爲然。她稱,自己所發朋友圈文字並沒有具體的指向對象,沒有任何聶某的信息。而他人在其朋友圈下發表評論,屬於他人的言論自由。馮某說,她也沒有加過客戶的微信,聶某主張的朋友圈高度重合與事實不符。此外,聶某對3月30日和4月1日的描述與事實不符。馮某認爲,自己並不存在對聶某進行侮辱、誹謗等損害其名譽的行爲,請求法院駁回聶某無事實和法律依據的訴訟請求。判決:不足以認定侵權最終法院認爲,本案中,聶某並未提供充分的證據其證明涉案朋友圈文字的指向性,法院對聶某的主張不予採信,不認定馮某朋友圈文字指向聶某。其次,涉案朋友圈文字並無明顯的侮辱、誹謗等侵害名譽權的內容,即便馮某對事件認識錯誤,在未達到侵害他人人格程度的情況下,不足認定爲該文字構成對指向對象的人格權侵害。法院於是判決,駁回聶某的所有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50元,由聶某負擔。看到法院最後的判決,網友們紛紛拍手稱快,看來廣大的“打工人”們,內心有不少對老闆騷操作的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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