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1年北京市五環路內繼續執行全年禁放政策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月24日獲悉從北京市煙花爆竹管理工作辦公室瞭解到,爲落實《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貫徹本市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安全管理政策,2021年1月20日,北京市政府組織召開了全市2021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相關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和各區政府主管區長在各分會場參加會議。會上,分別就本市煙花爆竹銷售儲存、消防防範、禁放點位看護和空氣質量預警等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部署。

2021年,北京市繼續執行五環路內(含五環路)爲全年禁放區的政策。2017年12月2日正式公佈並執行修訂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了在北京五環路內(含五環路)爲全年禁放區;五環路外,由各區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的禁放區域爲全面禁放區。五環外的限放區域,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點至晚12點可以燃放,其它時間不得燃放。禁止、限制燃放的地點和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同時法規規定,在以下六類區域也是全年禁放區域,一是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周邊60米;二是在35千伏(含)以上輸電線路及變電站爲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爲輸電線路兩側30米、變電站圍牆外30米;三是在一級、二級和三級醫院爲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爲醫院圍牆外10米;四是在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等交通樞紐、幼兒園、敬老院、重要軍事設施等周邊10米;五是在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周邊150米;六是在機場區域爲禁放區。

此外,空氣重污染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全市禁售、禁放。在禁放區內燃放的、在限放區內不按照規定時間燃放的,或者在空氣重污染橙色、紅色預警期間燃放的,公安部門將收繳煙花爆竹,視情節,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爲,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自執行以來,北京市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提升,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火情和傷情的情況明顯減少,形成了廣大市民主動遵守和社會各界積極共建的良好氛圍;同時,北京警方始終保持着對影響安全管理政策有效實施的非法煙花爆竹的嚴厲整治,持續強化對非法銷售、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的查處力度,已累計查繳非法煙花爆竹4萬餘箱,依法行政或刑事處理人員1千餘名。

其中,自2020年11月啓動專項打擊工作以來,已累計查繳非法煙花爆竹2千餘箱,依法處理人員1百餘名。

2020年11月,北京警方掌握了一長期從河北運送至北京市並銷售到多個地區的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重要情況,並鎖定了河北籍人員安某某爲主要嫌疑目標。12月中旬,通過大量偵查和科技化工作,在充分獲取相關違法證據之後,北京警方迅速收網,一舉抓獲了包括主要嫌疑人安某某及其下線和本市參與倒賣、儲存的人員共計12名、從各處查繳非法煙花爆竹共計287箱,相關人員均被予以刑事或行政拘留,消除了非法煙花儲存對地區安全的現實隱患。

2021年1月1日,羣衆舉報有人在通州區臺湖公園東門附近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接報警後,北京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通過調取現場監控錄像及走訪周邊羣衆,及時鎖定非法燃放煙花人員身份信息。當日,民警將違法行爲人林某查獲。經審訊,林某向民警如實陳述了其通過朋友張某某非法買賣煙花爆竹並進行燃放煙花的違法事實,後民警在通州區永樂店鎮將張某某抓獲,該二人均被予以行政拘留。

北京市煙花辦表示,北京市將進一步加強2021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禁限放管控工作,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爲的查處力度,並提示廣大市民朋友不輕信非官方的政策傳言,積極遵守北京市及各區政府的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

同時,希望廣大市民朋友積極向屬地公安機關檢舉非法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消除身邊的安全隱患,防止危害周邊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對於舉報有功人員,公安機關將依規予以獎勵。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葉婉

責任編輯:賈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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