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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理事會主席:可動用法律手段讓疫苗廠商遵守合同

原標題:歐洲理事會主席:可動用法律手段讓疫苗廠商遵守合同 

當地時間24日,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在接受法國廣播節目採訪時表示,歐盟要求同疫苗廠商在新冠疫苗的交付問題上進行更爲透明的對話,讓疫苗延遲交付的原因更爲清楚明瞭。同時,歐盟也可動用一切可行的法律手段來讓疫苗廠商遵守合同。

米歇爾指出,雖然各成員國要在今年夏季實現爲70%成年人接種疫苗的目標或將變得困難,但由於變異新冠病毒的傳播改變了抗疫的整體局勢,歐盟各國因此必須要加快疫苗接種的進程。

在剛剛過去的一週,歐盟各國主要接種的輝瑞疫苗因“生產流程調整”的原因出現延遲交付的問題,多國接收到的疫苗數量減少了20%以上,對此歐洲輿論反應強烈。雖然歐洲藥品管理局有望於1月29日前後建議歐盟委員會爲第三款新冠疫苗發放上市許可,但這款疫苗的交付可能要等到2月中旬才能啓動。同時,疫苗生產商阿斯利康公司已預先表示初期的新冠疫苗交付量或將少於預期,再度引發歐洲輿論的強烈不滿。(總檯記者 鄒合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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