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對拒服兵役人員聯合懲戒:不得錄用爲公務員,列爲失信人

近期,山東菏澤、安徽界首、河南長葛、海南陵水等地將拒服兵役人員作爲反面典型予以通報,並聯合多部門做出懲戒措施。

2021年1月21日,菏澤市牡丹區政府官網發佈一則“關於對2020年拒服兵役人員的行政處罰通告”。通告稱,劉某2020年9月1日被批准入伍至陸軍某部服現役,到部隊後思想出現反覆,多次要求回家,拒服兵役,態度堅決。經部隊、區徵兵辦公室、學校武裝部及其家長多次做思想轉化工作,告知拒服兵役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面臨違法處罰,並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爲,安心服役。最終劉某仍拒絕繼續服役,其所在部隊根據相關規定,給予劉某除名處理。

2021年1月21日,山東菏澤市牡丹區政府官網發佈一則“關於對2020年拒服兵役人員的行政處罰通告”。

牡丹區政府徵兵辦依規決定處罰:按照2020年牡丹區義務兵優待金(14288元)3倍的標準(42864元)給予經濟處罰;不得被錄用爲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不得對其進行招錄;自2021年1月1日起,兩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手續、不得辦理復學和升學手續;三年內不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得辦理務工證明手續;由公安部門將個人戶籍“服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組織劉某進行爲期10天的兵役法律法規學習教育;將劉某作爲違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

1月18日,安徽界首市政府官網發佈一則“關於2020年被部隊除名人員處罰情況的通報”,拒服兵役的青年鍾某某被處罰。

1月18日,安徽界首市政府官網發佈一則“關於2020年被部隊除名人員處罰情況的通報”,拒服兵役的青年鍾某豪被聯合懲戒。

通報稱,鍾某豪2020年經體檢檢查、政治考覈合格,符合服役各項條件,於9月1日批准到陸軍72軍某部服現役。但該青年入伍後,出現想家、厭倦部隊生活等情況,進而發生服役態度不端正,嚴重牴觸部隊的教育、訓練和管理等問題,並多次向部隊申請離隊。經部隊、市徵兵辦公室和其家人多次對其進行思想幫帶和教育轉化,該青年仍無動於衷、一意孤行,拒服兵役態度堅決。其所在部隊決定給予其除名處分,並與市徵兵辦公室辦理了退兵交接手續。

通報稱,該青年已經構成拒服兵役違法違規行爲,決定對其實施多項處罰,如取消其家庭和個人義務兵優待,並處以其個人及家庭一次性經濟罰款27500元,個人戶籍“服役欄”備註“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永久字樣,不得錄用爲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不得對其進行招錄,作爲違反兵役法規的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等。

此外,鍾某豪受到的處罰還包括三年內不予辦理經商手續,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由市市場監管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界首支行指導界首市各商業銀行共同實施;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由市人民法院和市發改委負責執行相關懲罰規定。

海南陵水縣近期也通報了另一起拒服兵役事件。

何某健於2020年9月自願應徵入伍,但入伍後不久,其因怕苦怕累拒不參加部隊正常操課和訓練,並以各種理由逃避服兵役,經部隊、相關單位及其家屬多次溝通教育無效後,被部隊退回原籍。爲切實維護兵役制度的嚴肅性,警示教育全縣適齡應徵青年,縣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何某健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在河南長葛市徵兵辦通報的另一起拒服兵役事件中,青年許某傑還曾以自殺相威脅堅決拒服兵役,後被組織、教育、民政、宣傳、住建、人社等多部門聯合懲戒。

通報稱,2020年度徵兵工作中,許某傑經政治考覈,體檢檢查合格,參加役前教育訓練後,符合服現役各項條件,但許某傑入伍後,服役態度不端正,入伍意願下降,拒不參加部隊的教育、訓練和管理,私自逃離部隊,經部隊幹部、骨幹多次教育指導,未有任何改變。

長葛市兵役機關及家屬先後3次到部隊對其進行教育引導和思想轉化工作,並協調解放軍第984醫院心理專家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和鑑定,但該同志仍無動於衷,拒服兵役態度堅決,自願承擔拒付兵役的一切後果,並以自殺相威脅。最終,其所在部隊依據規定,決定給予許某傑除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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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趙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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