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田園下的罪惡》該劇由真實事件改編,西爾維婭和妹妹被外出做工的父母寄養在主婦格特魯德家中。

年僅十六歲的西爾維婭,被格特魯德和她的孩子們,以及鄰居的孩子們共同虐待致死。

影片中施暴人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讓人感到正義的同時,也憤怒於那些冷漠、從衆、懦弱的人,那些冷漠的圍觀者,一樣是行兇者的幫兇!

在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爲,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但是,在孩子受虐的第一時間最容易發現的個人——老師、醫生、社區工作者或鄰居,往往會採取迴避的態度,當作家務事,既不加以勸阻、制止,更不會檢舉和控告。

有鑑於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聯合發文,對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爲作了具體規定,並明確了監護侵害行爲的報告主體。

《意見》第6條規定:

“學校、醫院、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其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也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但是目前,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需要進一步細化,例如雖然規定了監護報告主體,但是未明確規定未能履行及時報告義務的報告主體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邪惡盛行的唯一條件,是善良人的沉默”。

其實,在面對社會醜惡的一面時,也是在映射我們自己對事件的態度,有人看見了捂住了雙眼、有人爲正義發聲,而更多的人選擇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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