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年春節!海南將持續管控煙花爆竹燃放

來源:南國都市報

少放一掛鞭,天添一抹藍

1月24日

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舉行的

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媒體通氣會上獲悉

今年春節期間

海南省將持續落實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推動空氣質量比往年有明顯改善

實現環境保護“開門紅”

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除了容易形成火災事故,讓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失,還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濃度,在不利氣象條件疊加下,污染物難以擴散,導致空氣質量污染。

禁燃煙花爆竹,讓海南天空出現了更多的“春節藍”。據統計,2020年春節期間,PM2.5改善爲全年PM2.5下降貢獻比例與2018年相比下降0.39微克/立方米,與2019年相比下降0.1微克/立方米,助力實現我省PM2.5每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目標取得了“開門紅”。與近幾年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相比,2020年春節我省空氣質量達歷史最好水平,主要污染物濃度均大幅下降,優級天數比例明顯上升,消除了污染天。

這些變化,得益於管控工作的持續推動。“自2018年以來,我省通過劃定禁燃區域、明確禁燃時間、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巡邏檢查、嚴格監管執法等舉措,推動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改善。”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近年來,我省有關部門和各市縣紛紛行動,從開展省級環保專項督察,壓實市縣責任;加大宣傳力度,爭取羣衆支持;18個市縣政府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均劃定並公佈禁燃區,明確全年和節假日期間禁燃區域及煙花爆竹種類等;建立預警預報和應對機制,加強巡查執法;實施源頭管理,探索“禁運”“禁售”等管控措施多方面着力,全力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保障環境空氣質量穩定達標。

2021年春節臨近,今年我省將如何持續減少鞭炮燃放帶來的空氣污染問題?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已提前部署春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並於1月11日起組織開展省級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專項督察,全省19個市縣(含洋浦經濟開發區)均就煙花爆竹管控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制定管控方案及明確相關部門分工,共同抓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下一步,各市縣政府要壓實工作職責,按照“最嚴規劃、最嚴措施、最嚴處罰、最嚴問責”的要求,全面部署煙花爆竹批發、零售、運輸、流通、燃放等方面安全環保監管工作,確保政策落地、措施到位。並要科學劃定禁燃區,借鑑先進省市經驗,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劃定並公告本行政區域的煙花爆竹禁燃區,明確全年禁燃區域、節日期間禁燃區域及煙花爆竹種類等。

同時,有關部門將督促強化聯合執法,特別是針對春節、元宵節、清明節、公期等重大節日和時間節點的巡檢和聯合執法,嚴厲查處違法行爲,既要嚴格管理,又要人性化執法,及時勸阻羣衆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減少煙花爆竹燃放給空氣環境帶來的污染。省直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督導。強化宣傳和公衆參與,引導公衆轉變傳統觀念,倡導文明、綠色的生活方式,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請媒體和社會公衆監督,形成全民互相監督、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

問:煙花爆竹禁燃區劃定、禁燃區域和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答:2019年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嚴禁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各市縣城市主城區內、各市縣政府確定的大型住宅小區及其周邊50米範圍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各市縣政府應於2019年2月1日前劃定並公告本行政區域的煙花爆竹禁燃區,明確全年禁燃區域、節日期間禁燃區域及煙花爆竹種類等”。

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公安廳曾發文要求各市縣“科學合理劃定禁燃區,既要有禁燃區,也要設允許燃放區域,原則上城市主城區禁放,農村地區可暫緩列入禁放區,待條件成熟後逐步縮小允許燃放區域,不應“一刀切”立即實施全域禁燃。”

目前,全省各市縣基本上根據自身情況劃定了全年禁燃區和春節元宵期間禁燃區,但仍有一些市縣禁燃區劃定不夠科學,一些毗鄰主城區的城郊地區未劃入禁燃範圍,是春節當天煙花爆竹燃放的重災區,對空氣質量造成嚴重不利影響;有個別市縣在全部行政區劃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需要進一步改進,做到精細化、科學化。下一步,我省將借鑑上海、江蘇、深圳等先進省市經驗,對禁燃區劃定等問題進一步指導各市縣採取更加科學的強化措施,精準施策。

問:如果市民或遊客沒有遵守禁燃規定,會面臨什麼樣的執法手段和處罰措施?

答:我省要求各市縣既要嚴格管理,又要人性化執法,及時勸阻羣衆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減少煙花爆竹燃放給空氣環境帶來的污染。

對違反禁燃規定的行爲,會依法進行處罰。2019年1月,我省印發實施了《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其中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十一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在政府禁止的區域或時段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問:部分市民朋友認爲,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氣體對大氣中的病毒有一定消殺作用,近幾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也變相地導致新冠肺炎病毒得以大肆傳播。這種說法有沒有科學根據?

答:這種說法沒有科學根據。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二氧化硫等空氣污染物,不僅對動植物、環境有影響,還對人體有害。這些空氣污染物不僅對眼睛產生刺激作用令人感到不適,引發皮膚、眼睛等黏膜的刺激與炎症,還會嚴重削弱或破壞呼吸系統的免疫功能和防禦能力,誘發、加重各種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慢性支氣管炎、急性呼吸道損傷,是人體應當避免接觸的物質,尤其對年老體弱和嬰幼兒羣體危害很大。

2016年到2018年春節期間,我省部分市縣都發生過因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空氣污染,不僅嚴重影響羣衆身體健康,也有損海南的形象。

責任編輯:賈楠 SN245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