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那些寫入北京高院工作報告的案件,聽聽法官怎麼說

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作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網事君注意到,這份報告提到了去年發生在北京的許多典型案件。

到底有哪些案件被寫入報告?

這些案件有什麼重要意義?

網事君特邀承辦法官爲你一一解讀。

1

孫文斌殺醫案

案情回放

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孫文斌及親屬將其母送至民航總醫院治療。孫文斌因不滿醫生楊文對其母的治療,懷恨在心、意圖報復。12月24日6時許,孫文斌在急診搶救室內,持事先準備的尖刀反覆切割、扎刺值班醫生楊文頸部,致楊文死亡。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孫文斌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認定孫文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孫文斌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20年2月1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對孫文斌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17日裁定覈准了對孫文斌的死刑判決。

法官談辦案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馮 楨

因“民航總醫院殺醫案”涉及醫患關係這一熱點,且被告人經預謀在醫院當衆殺害首診醫生,作案手段異常殘忍,案發後產生巨大惡劣的社會影響,社會關注度極高。人民法院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殺醫犯罪被告人,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懲治暴力殺醫犯罪的嚴正立場,體現了人民法院切實履行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責任和使命,取得了積極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典型案例”,被寫入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該案的審理亦推動了北京市醫院安全立法,北京市相關部門共同完成制定的《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已於2020年7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確立了醫院建立安檢等一系列確保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制度。

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我的感觸很深。首先是“痛心”。本案被害人楊某是一名堅持戰鬥在工作崗位上的盡職盡責的醫生,擔負着救死扶傷的使命,本應獲得患者家屬的理解與尊重,卻因爲患者家屬極其殘忍的的犯罪行爲而失去生命,令人扼腕痛惜。其次是“責任”。承辦這一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我感覺肩負着一種責任和使命,也就是依法從嚴從快懲處被告人,使正義得以快速彰顯,爲一線醫護人員送去心理安慰和法治保障,讓他們能夠安心工作。最後是“啓發”。本案向社會彰顯了這樣一種態度和立場,在我們法治社會,醫護工作者的人身權益必須得到法律保護,對暴力傷醫犯罪必須零容忍。對於每一起案件,我們不僅要追求法律正確,還要引導公衆樹立法治意識和昭示社會正能量。

2

陳海濤等涉黑案

案情回放

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五間房村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海濤先後糾集無業人員10餘人,多次實施聚衆賭博、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串通投標、虛開發票、非法佔用農用地、強迫交易等20餘起違法犯罪活動。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14項罪名,對陳海濤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判處崔積慧、陳朗、許洪心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到一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北京法院審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法官談辦案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金昌偉

本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北京市首例涉黑案件,社會影響大、關注度高,北京二中院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會議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組織精幹力量,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好效果”對待訴訟中的每一個環節,確保案件圓滿審結。判決嚴懲黑惡勢力,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注入了強心劑和催化劑,爲全面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一是堅守政治方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侵蝕黨的執政根基,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作出的正確決策,彰顯正義,順應民心。判決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陳海濤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體現了嚴厲打擊的政策導向;對陳海濤、陳朗等骨幹成員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體現了“除惡務盡”的決心和信心。

二是全面釋法說理,提高裁判社會認同。司法裁判應當是“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一方面,法官要全面查清案件事實,不僅包括定罪量刑的核心事實,還包括具有獨特價值的邊際事實。陳海濤案注重從整體上把握和評價涉黑組織,在論述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事實時,除各罪的具體犯罪事實外,還認真梳理了該犯罪組織的發展歷程、所實施的違法事實等。另一方面,法官要講法理,說明裁判所依據的法律規範和理由。陳海濤案不僅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累犯等法律適用問題,同時還涉及“一事不再罰”“既判力”等法律理念問題,判決充分釋法說理,確保對黑惡勢力“既不拔高也不降格處理”,掃黑除惡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三是注重法治教育,強化裁判普法功能。每一次司法裁判都應當是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裁判文書不僅要邏輯結構清晰,其所使用的語言也要爲羣衆所理解和接受。陳海濤案涉及17項罪名、38起違法犯罪事實、1000餘項證據,判決書在格式體例上,採取“一事實一論證一辯駁”的方式,避免因事實過多導致事實認定與證據論述脫節;在事實認定上,區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事實與成員個人犯罪事實,區分犯罪事實與違法事實,體現罪刑法定原則;在語言表述上,注重法律語言與生活語言的轉換,避免生僻術語。

案件宣判後,各被告人均未上訴,取得良好審判效果,案件也被列爲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第9次會議參閱案例。

3

林國彬等涉黑案

案情回放

林國彬通過實際控制的公司,以吸收股東、招收業務人員的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林國彬爲核心,層級明確、人數衆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林國彬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被告人以上述罪名中的一罪或數罪判處相應刑罰。

法官談辦案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馬新健

林國彬黑社會性質組織系列案有四個顯著特點和難點,一是系典型的套路貸犯罪,犯罪組織以民間借貸爲名,設計一套“法律陷阱”形成虛假債權債務,通過惡意製造違約等方式,並藉助訴訟、公證,採取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達到非法佔有被害人房產的目的,並形成上下游黑色產業鏈。二是針對老年人進行房產詐騙,並對數十戶家庭公然暴力清房,造成被害人及家屬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三是清房時主要採用推拉抬拽、威脅辱罵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對被害人形成心理強制和恐懼。四是有相關公職人員涉案。爲實施套路貸犯罪,林國彬拉攏公安民警參與公司經營犯罪,利用職權查詢被害人信息,幫助選擇詐騙對象;利用公證處出具虛假公證文書,爲非法過戶行爲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勾結律師等,利用虛假訴訟處置非法財產,欺騙法庭、阻撓被害人維權。案件的上述特點對北京三中院審判團隊審理此案提出了挑戰。

通過審理該系列案件,審判團隊收穫了三條寶貴經驗:

第一,通力協作,各司其職,保證審判活動公正、高效展開。林國彬系列案共8案,涉及52名被告人、66名律師,如何保證各項審判活動高效、順利展開,是審判團隊面臨的一大考驗。我們通過連開2天庭前會議,解決了案件管轄、迴避、非法證據排除、舉證方式、申請證人出庭、調取新證據等程序性問題,爲正式開庭掃清了程序上可能存在的障礙。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大大降低了控辯對抗,提高了審判效率。庭審中切實落實庭審實質化要求,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圍繞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引導法庭調查,充分保證辯方的辯護權,保證了證據出示在法庭,控辯意見發表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

第二,把握要點,深入研判,確保案件質量經得起歷史考驗。我們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套路貸逐漸成爲黑惡勢力慣常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以公司化運營的方式實施套路貸犯罪,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傳統的犯罪方式存在差異,沒有太多先例可以借鑑,這給案件的準確定性帶來了挑戰。加之本案的涉案人員角色各異,身份不同,法律關係複雜,被告人規避風險意識強,犯罪具有隱蔽性,辦理難度更大。對此,專案組注重加強法律研判,切實落實“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證”的要求,將犯罪客觀事實與刑法規範一一對照,最終全面查明該套路貸犯罪鏈條的犯罪事實,對林國彬黑社會性質組織、譚寧惡勢力犯罪集團,予以準確定性。

第三,以案釋法,及時建議,發揮司法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從收案之日起,我們就嚴格按照司法公開要求做好審判流程公開,並注重通過該案進行防範套路貸普法宣傳,回應社會公衆對案件的關切,確保案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同時,案件反映出的法律問題和社會治理問題具有典型性,我們深挖案件暴露出的小額貸、公證等行業問題,向相關部門和單位發送了10份司法建議,爲首都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貢獻司法力量。

4

高福新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案情回放

2001年至2019年間,高福新以其實際控制的原北京東方長安商貿有限公司、北京東方新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爲依託,糾集李紅軍、高福剛等數人,長期盤踞於密雲區核心地帶,圍繞舊城改造、土地開發等項目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拉攏、腐蝕國家及農村基層組織人員,逐步形成以高福新爲首要分子,以李紅軍、高福剛、張小強、劉海霞等10餘人爲其他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時任密雲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王廣雙等人,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高福新侵吞、騙取國有財產,牟取鉅額不法經濟利益。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詐騙罪、貪污罪等罪名,對集團首要分子高福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紅軍、高福剛等17名集團成員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對王廣雙等國家公職人員分別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翫忽職守罪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罰。

法官談辦案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劉澤

高福新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是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1號案件,也是全國掃黑辦對北京掛牌督辦的唯一一起案件。該案系典型的“官商勾結”利用公權力共同侵吞國有財產、牟取非法利益的惡勢力犯罪案件。

高福新團伙違法犯罪縱跨近20年,涉案金額9億餘元,案件事實盤根錯節,證據材料情況複雜,爭議問題分散多樣,具有極高的審理難度,是掃黑除惡鬥爭中難度高、時間緊的一場硬仗。全國掃黑辦將該案交給三中院審理,是對三中院的高度信任和肯定,作爲承辦法官,我深感責任之重。在審判團隊的共同努力下,高福新案歷經5個月時間順利審結,所有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及職務犯罪被告人共27人均未提出上訴。回顧此案,我最大的感觸有三:

一是掃黑除惡,任重道遠。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僅僅是爲了打掉一個或幾個黑惡組織,更要認真分析黑惡勢力發展壯大而未被及時清除的深層原因,並形成長效機制,防止黑惡勢力死灰復燃。要將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緊密的結合,在剷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的同時,堅決打掉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破除黑惡勢力與腐敗之間的共生關係,建立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是人民羣衆的積極參與是取得掃黑除惡鬥爭勝利的關鍵。高福新團伙成功被打掉離不開人民羣衆的積極舉報、提供線索,因此,要將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提升人民羣衆的法治意識相結合,暢通舉報渠道,健全保護機制,積極發動羣衆,緊緊依靠羣衆,打一場掃黑除惡的人民戰爭,堅決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不給黑惡勢力形成的機會。

三是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增強人民羣衆的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是我們始終努力的方向。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司法機關不僅要打擊黑惡勢力,更要發現社會治理上的漏洞,並通過“三書一函”幫助政府機關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體系,讓人民羣衆的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5

“人工智能著作權”案

案情回放

原告北京菲林律師事務所於2018年9月9日首次在其微信公衆號上發表涉案文章《影視娛樂行業司法大數據分析報告——電影卷·北京篇》,文章由文字作品和圖形作品兩部分構成,是採用人工智能法律統計數據分析軟件獲得的報告。2018年9月10日,百度網訊公司經營的百家號平臺上發佈了涉案文章,刪除了文章的署名、引言等部分。北京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定,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文字作品應由自然人創作完成。軟件的使用者僅在操作界面提交了關鍵詞進行搜索,這種行爲沒有傳遞軟件使用者思想、感情的獨創性表達,不宜認定爲使用者創作完成,使用者不應成爲涉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內容的作者,該內容亦不能構成作品。但涉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內容凝結了軟件研發者和軟件使用者的投入,具備傳播價值,應當賦予投入者一定的權益保護。百度網訊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相關平臺上提供了被訴侵權文章內容,供公衆在選定的時間、選定的地點獲得,侵害了菲林律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綜合案情判令百度網訊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連續48小時刊登道歉聲明,爲原告消除影響,並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及合理費用56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官談辦案

北京互聯網法院

盧正新

當前,人工智能(AI)作爲“新基建”七大板塊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新路徑、新動能。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工智能領域科技創新,並要求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做大做強數字經濟。

該案系北京互聯網法院成立以來受理的涉及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的第一案,國內外尚無在先案例可參考,亦無明確的理論作爲支撐,是對互聯網司法的一次考驗。作爲該案的主審法官,爲了對人工智能有更加全面直觀的瞭解,我查閱了相關資料和新聞報道,並向有關專家請教。令我感到驚訝的是,我們每個人的工作生活實際上已經與“人工智能”緊密融合,人工智能“創作”的音樂、詩歌和繪畫更是屢見不鮮。與此同時,該領域的很多法律問題目前尚無定論,但司法不能拒絕裁判。

案件審理過程中,爲了查清楚本案“行業司法大數據分析報告”的生成過程,我們主持雙方進行了勘驗,最終認爲根據現有的科技產業發展水平和權利保護體系,要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首先要保證其創作者是“人”而非機器或程序,將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作爲作品提供保護缺乏法律依據。因爲著作權法的根本價值在於激勵文化創作與傳播,人工智能無論多麼“智慧”,都無法像人一樣受到法律機制的鼓勵。這一認定完全符合我國著作權法立法目的和民法典關於民事主體的基本規範。

至此,裁判雙方爭議問題似乎已經解決。但通過案件辦理,我意識到很多無法迴避的問題還需要主動探索和積極應對。北京互聯網法院多次邀請專家進行研討和交流,在此過程中討論最多的問題是:既然人工智能軟件生成物無法作爲作品受保護,是否就意味着可以被任何人隨意使用呢?人工智能軟件生成物往往凝結了軟件研發者和使用者的投入,如果不賦予一定的權益保護,將不利於對投入成果的傳播,無法發揮其效用。上述問題不解決,就難以爲人工智能預留基本的創新空間,阻礙新技術、新業態的發展。

最終,本案判決富有前瞻性地指明,可以通過在分析報告中添加生成軟件的標識,標明系軟件自動生成。這雖然不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署名”,但卻具有一定現實意義,不至於使人工智能軟件生成物淪爲“無主物”,也有利於保護公衆知情權、維護社會誠實信用和促進文化傳播。此外,有關“軟件使用者可以採用合理方式表明其享有相關權益”的建議,也爲實現人工智能的開發者和使用者之間的利益平衡指明瞭方向。

本案是人民法院首次對人工智能軟件自動生成內容的著作權保護問題進行回應,既肯定了計算機智能軟件的價值,又謹慎地守住了著作權創作和權利主體的界限,是司法主動應對新技術、新問題的一次有益嘗試。不僅體現了對現有法律制度的充分挖掘和準確應用,也體現了互聯網司法面向未來、擁抱科技創新的鮮明態度,在國內國際引起巨大反響和關注。

6

“抖音短視頻”案

案情回放

原告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訴稱,“抖音短視頻”平臺上發佈的“我想對你說”短視頻,由創作者“黑臉V”獨立創作完成,應作爲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原告公司對於該短視頻享有獨家排他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二被告百度在線公司和百度網訊公司,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將上述短視頻在其擁有並運營的“夥拍小視頻”上傳播並提供下載服務,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據此,向二被告索賠100萬元及合理支出5萬元。被告辯稱,“我想對你說”短視頻不具有獨創性,不應構成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此外,夥拍小視頻手機軟件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涉案短視頻是網民自行上傳的,百度在收到原告的有效投訴後,已經及時進行了刪除處理,不存在過錯,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北京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爲,“獨立完成”應以短視頻與其他視頻、網絡圖片之間是否存在能夠被客觀識別的差異爲條件,視頻的長短與創作性的判定沒有必然聯繫。涉案“我想對你說”短視頻構成了一個有機統一的視聽整體,其編排、選擇及呈現給觀衆的效果,與其他用戶的短視頻完全不同,體現了製作者的個性化表達,具備著作權法的獨創性要求,構成類電作品。百度履行了“通知—刪除”義務,不構成侵權行爲,不應承擔相關責任,駁回了微播視界公司的訴訟請求。

法官談辦案

北京互聯網法院

張雯

本案在實體法和程序法上都具有典型代表性。作爲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和宣判的第一案,運用全新的線上互聯網審理方式,採用了區塊鏈存證的方式舉證並獲得採信,高效、快速完成審理和宣判,成爲智慧法院建設的代表性案例。

幾點小滿足:

1。 大膽肯定互聯網環境下新類型的創作模式,傳遞出鼓勵創新、創業的司法態度。

短視頻的製作與傳播行業,是新技術帶來的新業態,豐富了公衆表達的方式,給網民創業提供了新的渠道。如果按照典型的電影作品的獨創性高度,那麼短視頻因爲篇幅過小,其獨創性有可能受到質疑,這也是本案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最終我們認定,對於這種因時長較短導致創作空間有限的短視頻,只要有“一點火花”就可以認定爲作品,如果標準過高,可能短視頻行業中就沒有作品只剩製品了。給短視頻以作品身份的可能性,有利於規範整個行業的創作、流轉等環節,有利於行業的健康、長遠發展。之後短視頻市場高速蓬勃發展的實踐表明,司法在行業初始階段的正本清源,促進了創新、促進了產業。

2。有效引導短視頻內容創作,傳遞出倡導和鼓勵正能量的作品製作與傳播的價值導向。

本案審理過程中,我們注意到,短視頻行業中製作水平良莠不齊,傳遞的思想、情感有正面也有負面。而抖音案中的“我想對你說”短視頻以公衆樂見的形式弘揚了正能量,本案判決書中亦給予了肯定的評價,創作性地指出該短視頻帶給觀衆的精神享受亦是該短視頻具有創作性的具體體現,傳遞出倡導和鼓勵正能量的作品製作與傳播的價值導向。

3。平衡好短視頻製作與傳播之間的關係,以人民爲中心保障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何謂“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如何才能通過“過錯”的檢驗而駛入“避風港”,是需要從利益平衡的角度予以整體考量的,使權利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社會公衆的利益均能各得其所。在抖音案中,法院是以誠實信用原則作爲適用通知-刪除規則的指導原則的。我們認爲以誠實信用原則爲指導,平衡個案中雙方的利益,既爲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指明方向,又有利於當事人乃至公衆善意觀念的養成,而最終的目標是通過製作和傳播兩者的協作,老百姓們得到越來越多的鮮活作品。

一天工作結束,我們合議庭窩在一起開始加班寫第一案判決,幾次到了半夜才各自回家,在我們互聯網法院的百天,我們的第一案基本出爐。撰寫判決的過程是我們將自己的思想表達出來的過程,我們將對於法律精神的理解、對於互聯網精神的理解融合在判決之中,我們選擇了面向未來積極審慎的思考,拋棄了歷史僵化標準的固守。

浮水印技術應用這個問題實際上無關抖音案的裁判主旨,但是因該技術應用在加強版權保護、重塑行業規則、推動行業正向發展上還有很大的空間,出於互聯網規則設置的責任感,合議庭將其在判決書中予以“點到爲止”的論述,提示社會各界予以關注。同時法院向政府相關部門發送了司法建議,以期技術應用進入行政監管部門視野,從監管層面設定規則,擴大技術應用在版權領域的適用範圍,最大限度的發揮其保護創作、制止侵權的作用。

我始終認爲法官這個職業能讓社會越來越好,而在這個改進社會福祉的過程中法官們也實現了自我價值。我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體會到舒心暢快,滿滿的幸福感。互聯網法院是司法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法院,應當用互聯網思維引領互聯網法院建設,互聯網法院要成爲一個開放、包容、創新和社會各界良好互動的法院。

7

“超速別車潑咖啡”案

案情回放

被告人蘇某於2020年9月21日,因車輛併線問題與王某發生糾紛,後超速駕駛追逐王某車輛。蘇某在行駛過程中多次別車、急剎車影響王某,後向王某前擋風玻璃潑灑咖啡遮擋王某視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蘇某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法官談辦案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孫高鵬

該事件發生後,在網絡上迅速引起廣泛關注,關於“路怒症”等不文明駕駛行爲的討論也掀起熱議。大部分網友認爲被告人蘇某的行爲惡劣,應受到法律嚴懲。

進入案件審理階段,我主要從以下兩方面考慮:一是法律層面,查明案件事實,準確定罪量刑。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入罪理由是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在以往辦案過程中危險駕駛罪絕大多數入罪理由是“醉酒駕駛”,極少數因“追逐競駛”而定罪。在很多人的觀念中,由於“路怒”“鬥氣”的追逐、別車、超速行爲在日常生活中較爲常見,多被道德譴責,受到法律制裁的邊界感並不明晰。我仔細審查卷宗材料,並查閱了大量因追逐競駛而定罪的案例資料及法理資料,綜合全案證據,認爲被告人在道路上駕車時無視交通法規,遇到違章行爲時不能正確處理,爲鬥氣在城市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最終,認定蘇某的行爲構成危險駕駛罪,同時,結合本案的具體情節,判處被告人蘇某拘役三個月,罰金人民幣六千元。二是社會層面。倡導文明駕駛行爲,常存法律敬畏之心。中國是汽車大國,汽車保有量大。爲了營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每個駕駛員都需文明、規範駕駛。近年來,類似的“路怒”行爲並不少見,有些人認爲 “路怒”只是個人修養或道德缺失,只要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是不會受到法律制裁的。而本案最終認定被告人蘇某有罪,且科以刑罰,是規範社會秩序的一紙判決,更是倡導文明駕駛的教育導向。一時任性換來三月刑期,更是向民衆敲響警鐘,行車“路怒”將不止於道德譴責,法律底線不可逾越。

來源:京法網事微信公衆號

責任編輯:賈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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