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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劫持人质案:
    对不起,我不想再听歹徒的故事


    文/晏凌羊

     01 

    1月22日17时许,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口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持刀致伤7人后,用刀挟持1名学生人质。

    18时40分许,歹徒被爆头,人质被安全解救。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于当晚通报了这一案情。根据警方通报,涉案嫌疑人王某侠系昆明人(男,56岁),其犯罪行为已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22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口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被击毙,人质获安全解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刘冉阳 摄

    看了昆明持刀劫持人质事件的始末,为被劫持的孩子、为上前谈话的女记者、为下跪求换人质的警察、为围观市民点赞。

    被捅的同学,伤口长达30cm,却喊着让同学快跑
    (经抢救无效,他去世了)

    警察向歹徒下跪,请求交换人质。

    被劫持的男生摆手,告诉警察不要过去,还跟歹徒说
    (大意)“杀了我,你就失去跟警察提条件的资格了”,并利用喝可乐的机会,放下歹徒让他拿着的、干扰警察视线的镜子,为警察精准射击制造了机会。


    女记者刚拿到记者证第一天,就敢应邀上前跟歹徒对话,缓和其情绪。


    歹徒被击毙后,现场响起一阵掌声。

    一群人都冲上去,把被劫持男生拉出来,还有人把他抱住,不让他回头看。

    事发后,市民自发去到事发地,悼念那位逝者。

    这,才是媒体应该报道的焦点。

    我,不,愿,意,看任何关于歹徒过得有多悲惨的故事。

    活在这世界上,有谁是容易的?哪个穷凶极恶的人,没点能让人同情、共情的故事?他们的故事,我,一,个,字,都,不,想,听。

    如果媒体过分报道这些,公众过分关注这些,会让其他那些有歹意的人产生“干票大的,全世界都会关注到我和我背后的故事”的想法,有的人会为了追求这种高光时刻而付诸行动。

    我,只愿意把我的关注点放到那些善人善事身上。

    如果媒体一定要报道,请多讲点他们的故事,谢谢。

     02 

    我第一次对媒体披露这种事件的态度感到失望,是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事件发生的时候。

    马加爵在与同学打牌过程中被指责作弊,他觉得人格受到了侮辱,就那样大开杀戒,令人不寒而栗。


    媒体报道的时候,以大量篇幅报道了马加爵的成长经历、在学校里受过的屈辱,引得很多人开始同情他。

    人们在津津乐道谈论马加爵杀人的苦衷,却忘记了四位被凶手无辜杀害的莘莘学子,忘却了对于这些无辜受害者的家庭的同情与关心。

    四个家庭,因为马加爵的疯狂,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他们的亲人不知道流了多少的眼泪,承受了多少痛苦。

    每个大学甚至每个班都有那么一两个像马加爵那样被歧视被欺负的农村孩子,人家都像他这样做了吗?

    错了就是错了,犯罪了就是犯罪了,他杀的这四个人无论人品如何,都不该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马加爵在2月13日杀了第一个同学后,他不是后悔、自责或投案自首,而是觉得杀一个不够,还要多杀几个才行。

    杀人、藏尸、清理现场,他竟然做得像打扫卫生一样平静。在双手沾满鲜血后,他竟然还安心地等待着另一个目标的出现,还有闲心去和别人打牌。

    他竟然因为“A同学的出现阻碍了自己杀B同学”,而先把A同学解决掉。

    一帮人看了媒体的报道后,想起自己曾被同学羞辱的经历,对马加爵的遭遇产生了共鸣。为了表现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同情心”,他们用肉麻的语言美化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以他的口吻写了悲情诗,甚至还有叫嚣着要签名免除他的死刑的。

    我不免想问:
    他们眼中还有法律和人性吗?这让那四个被杀的同学的家属情何以堪?我们更应该把同情心给马加爵还是那四位被他杀死的同学的家人?

     03 

    《素媛》这部电影是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来的。

    一天,妈妈有事没有去送女孩上学。女孩在上学路上碰到一个喝醉酒的男人,这个男人淋着雨,素媛很热心地要去给他打伞。

    可谁知道,这个畜生居然连八岁女孩都不放过。他强奸了她,害得她连命都没了,而且一辈子只能靠人工肛门生活。

    这是用金钱与时间也无法平复的伤害,是一辈子的阴影。

    最近,素媛案原型罪犯出狱了。

    从他从监狱出来,就有人跟着他、报道他。

    可是,对罪犯过度的关注,对受害者来说就是一种伤害。

    他在公众的视野中出现得越频繁,受害者可能越是很难让过去的伤害真正成为过去。

    还有一个案例,我们以前讲过。

    2016年,辽宁一个旅游团赴台湾旅游。

    游览到最后一天,一群人准备赴桃园机场搭机返大陆。

    但是,在离机场仅剩3公里时,大巴车的车头开始冒烟,之后撞击护栏后起火。不知道怎么的,大巴车车门没打开,游客及驾驶、导游等26人一个都没逃出。多人尸体堆在安全门及走道上现场惨不忍睹。

    事后调查,司机有大量饮酒行为,在过去的言谈中对时局和公司都很不满,曾说“总有一天会做惊天动地的事”、“干一票大的”。

    我估计,贵州安顺那个带着全车人去殉葬的公交车司机,也是这么想的。

    2018年,日本也有一个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杀人预告的日本人,后来被东京警方以“欺诈妨碍业务”的嫌疑逮捕了。当被问到发布此预告的动机时,嫌疑人竟称“想在推特上受到关注”。

    有一种犯罪心理是这样的:我一辈子处在社会底层,被人轻视甚至看不起,但是,在某时某刻,我就是神,我就是老天,你们谁活谁死,全由我决定。现在,反正我也不想活了,那我就搞出一件让全国人民都震惊的大事来。这,就会成为我人生中的高光时刻。

    如果过度关注犯罪嫌疑人,让他们有机会走上舞台讲述自己的故事,我觉得这是对他们的鼓励。

    《影响力》这本书中,提到一个“维特效应”:在美国,只要媒体大肆报道暴力事件,就会有人群起效仿,凶杀案的死亡比例就会大幅上升。对犯罪暴力事件大加报道,会让可怕的结果落到相似的人身上。模仿是其中的关键。


    某些人就是变态,日常生活里极度缺乏存在感,当他看到别人做一件坏事可以让全社会关注,他就会产生模仿、跟风心理。在模仿的过程中,他们得到被全社会关注到的快感,甚至可能会为“自己终于干了一件大事”而感到自豪。

     04 

    2015年下半年,“北大双面天才”吴谢宇用哑铃将居室内换鞋的母亲杀害之后,又购买了活性炭塑料膜等装备,把妈妈的尸体弄成了木乃伊,同时用母亲的口吻向单位递交辞职书,并且用出国留学的名义向亲戚借下140多万的巨款。

    在此之后,吴谢宇打着“能活一天是一天”的念头,流窜多地。

    吴谢宇是在被捕后,改口称是帮助母亲解脱的。

    随后,吴谢宇的故事被全世界知道,大家纷纷对他表示共情:我也有一个控制欲有点强的妈妈。

    吴谢宇的妈妈控制欲是比较强,但她其实是一个独立自主,而且自尊心极强的女性,她婉拒了单位因为单亲家庭发放的各种补偿金和慰问款。

    正是她含辛茹苦的培养,吴谢宇才能考上北大。

    而案发当天,吴谢宇是趁他妈妈换鞋时,用哑铃砸死了她,手段如此残忍,而且事后他毁尸灭迹的方式,明显是深思熟虑过的。

    很多网友根据旁人的说辞分析吴谢宇的母亲一定没有善待他,采用的只是单一信源(死人不会说话,活着的人说啥就是啥)吴谢宇的母亲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说什么都可以了,反正没法去核实真假了。

    可这位母亲不管说过什么、做过什么,都不能成为被残忍杀害的理由。

    我为媒体详细地报道他的故事,为网友对他的共情,感到悲哀。

     05 

    江西上饶曾经发生过一起父亲进学校刺死女儿的男同学的事件。

    当时,事情的真相还没出来,就有很多人为父亲的行为叫好,说是因为她女儿遭受了霸凌,他才如此冲动的。


    为什么有的人会这么想?

    因为他们自动将自己代入了被霸凌的那个角色
    (事后证明霸凌根本不是事实),而不是被杀男孩的角色。

    为什么大家会这么代入?因为被霸凌很普遍,很多人有过被霸凌的体验,而大多数人都没有别人拿刀子捅或是看到这惊悚一幕的体验。

    我不小心看到了男孩被捅死后躺在地上的动图。他侧躺在地上,衣服被撩到了腰部以上,身下全是血。

    很多人在看这个新闻事件时,自动屏蔽掉了这部分想象,但是,请你试想一下另一个画面:一个大人持刀冲进学校,找到男孩后,趁他不注意,往他身上扎几刀,而且整个过程不停手……男孩可能会跑、可能会呼救、可能会挣扎,旁边的人可能会尖叫,但这一切没能阻止行凶者的丧心病狂。

    男孩即使真有霸凌行为
    (何况并没有),那么,男孩和女孩父亲,到底谁更像是魔鬼?

    万一男孩的父亲认错人了,杀死了另外一个无辜的男孩呢?万一他杀上瘾了,想着反正自己也难逃一死,不如多杀几个呢?

    杀人就是杀人,就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有什么好能被洗白的?

    我也理解,人们不愿意相信有的杀人行为(不是特指这一桩)单纯只是突发的、随机的、临时起意的、激情推动的,因此,一定要为每一个杀人行为找一个能让自己信服的逻辑、动机,这样,人们才能维护好内心的既有秩序。

    这不奇怪。

    去挖掘恶性事件产生的根源当然可以,但是,我们是不是一定要这么着急呢?

    着急着去挖掘罪犯背后的故事,只会产生两个很可怕的后果:

    第一、让很多人产生一种错觉:“这件事是社会问题,不能怪他”“都是其他人逼他的”“他也是可怜人”。这样一来,很多人不仅会同情罪犯,还会减轻或者放弃对这种行为的谴责。

    第二、会让跟罪犯一样的人格产生亢奋心理:我平时存在感很低,我的的诉求平时也没人听,但只要我多杀几个人,干几票大的,就有人注意到我、听到我的故事、同情我的遭遇、抚慰我的伤口了。

    据说,国外曾经有一个杀人犯,就是想通过杀人引起媒体的关注、得到被采访的机会。他被捕获后,狱警把报纸上关于那起案件的报道拿给他看。报纸上写的全是受害人的姓名、故事以及人们对受害者的哀悼、对抓获他的警察的赞许。他的名字,新闻里提都没提,把他给气坏了。

    还是那句话,研究犯罪根源应该要研究一个群体,而不是研究个案。歹徒的故事,留在案卷和研究资料中就行了,留给特定的人去研究就行了。一个案件发生后,我们可以挖掘类似案件产生的根源,但不应该过度发掘罪犯背后的故事。

    他们的故事,我,一,个,字,都,不,想,听。

    以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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