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西对华铅笔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月26日消息,2021年1月21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14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由木材、热塑性树脂(塑料树脂)或其他材料组成、含有石墨或有色矿、碳酸盐染色的书写、绘图和/或着色的铅笔(葡萄牙语:lápis de escrever,desenhare/ou colori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36-5.55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涉案出口商/生产商浙江江山龙腾笔业有限公司(Zhejiang Jiangshan Longteng Pen Industry Co。 Ltd。)为0.36美元/公斤,Jiangxi Jishui Jixing Stationery Co Ltd。为0.57美元/公斤,浙江彭胜文教用品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Pengsheng Stationery Co Ltd。)为2.78美元/公斤,安硕文教用品(上海)有限公司(Axus Stationery (Shanghai)Co。 Ltd。)、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eifa Group Co。 Ltd)等69家生产商/出口商为1.77美元/公斤、苏州市华中文具有限公司(Suzhou Huazhong Stationery Co。 Ltd。)以及其他出口商/生产商均为5.55美元/公斤。详细税额见附表(巴西对华铅笔反倾销终裁征税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09.10.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蜡笔、粉笔以及含橡皮擦的铅笔。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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