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袁瑋 通訊員 邱恆元)玩遊戲不小心充多了錢,只要提供賬戶密碼給別人,就可以幫忙退款並保留買的遊戲道具?當心,這可能是不法分子爲盜取財產佈下的陷阱!近日,經徐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彙區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譚某、李某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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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11日,手機遊戲玩家小孟在充值後有些後悔,就在網絡上搜索有沒有退款的方法。他在閒魚上看到一名賣家發佈廣告,稱可以幫玩家代爲退款,而且還能保留充值後獲得的道具。小孟就添加了對方聯繫方式,和被告人李某取得聯繫。李某稱,退款需要提供蘋果手機的賬號和密碼,並在晚上幫小孟操作。小孟在提供賬號密碼後,於當天晚上收到一筆12元的退款,小孟就相信了李某。

然而沒過多久,小孟收到9條蘋果賬戶綁定的信用卡支出648元的消息。在手機跳出第10筆交易的時候,小孟選擇了終止交易並聯系李某,卻發現消息被拒收。之後,一個陌生的閒魚賬號聯繫小孟,稱是不小心登陸了小孟的賬號,以爲是自己的賬號,就買了其它遊戲的道具。但當小孟要求對方還錢時,對方卻支支吾吾並拉黑了小孟。最終,小孟選擇報警,警方分別在被告人譚某、李某住處抓獲二人。

據被告人譚某交代,他在國外讀書期間得知,用蘋果手機在遊戲中充值購買道具存在漏洞,如果通過申訴方式要求退款,就能既獲得退款又保留道具。之後,譚某又遇到有人想要通過譚某提供的賬號密碼來盜刷其賬戶內的錢款。譚某學會了這一犯罪手法。之後,譚某拉上同學李某一起在閒魚上散發廣告,一方面利用充值漏洞替他人進行遊戲代退款賺取道具,並收取一定費用,另一方面利用代退款過程中騙得的蘋果賬戶,盜刷該賬戶綁定的銀行卡,每次充值648元購買某遊戲的道具,再以486元的價格出售給其他玩家。兩人約定,由譚某負責盜竊錢款和轉賣遊戲道具,如果李某騙取到蘋果賬號就提成。此次李某在幫小孟代退款後,就把賬號密碼告訴了譚某,二人共盜刷小孟5800餘元,獲利4000餘元,譚某將一半錢款轉賬給李某。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譚某、李某通過事先獲取的被害人蘋果賬戶及密碼,進而將對方綁定的銀行卡內的錢款用於消費,其行爲符合盜竊罪構成要件,且犯罪數額爲5000餘元,達到數額較大標準,構成盜竊罪。同時,被害人爲了讓被告人幫助退款而提供賬號密碼,並無將關聯銀行卡內錢款處分給對方的意思,賬號本身也並非財產,因此二人的行爲不構成詐騙罪,二人未新綁定銀行卡,因此也不認定爲信用卡詐騙罪。此外,二人經通謀分工實施盜竊,並基於分工實施了不同環節的盜竊行爲,構成盜竊罪的共同犯罪,不區分主從犯。最後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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