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年前,來自世界各地的11000多名科學家共同宣佈地球正面臨“氣候緊急狀態”。《自然》雜誌的研究指出,15個已知的全球氣候臨界點,已有9個被激活。世界經濟論壇發佈的《2020年全球風險報告》警示,未來10年全球五大風險首次全部與環境有關。此言不虛,現實中的澳大利亞森林大火、中東北非的蝗災、多地異常氣候等,共同引發人們對氣候變化風險及其嚴重災害的關切。

《巴黎協定》的主要目標是將本世紀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前工業化時期水平的2攝氏度以內,並努力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聯合國環境署2020年發佈的《排放差距報告》指出,根據《巴黎協定》下各締約方承諾的自主貢獻目標,預期2030年的排放值距離實現上述溫控目標所要求的排放值之間存在較大差距。氣候問題的緊迫性要求全球碳排放要儘早達峯,而持續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劇了全球性的經濟衰退,削弱了一些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動力。

按照《巴黎協定》的規定,2020年各簽署國家要更新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並通報面向本世紀中葉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因此,在應對氣候變化上,2020年是關鍵的一年。正是在這一年,中國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作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承諾。因此,不難理解,爲何這一承諾會被認爲是近年來國際氣候領域最重要的決定。中國的新氣候目標和願景彰顯了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的堅定決心,體現了中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

不少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峯是一個技術進步、經濟發展的自然過程,而中國的碳達峯、碳中和承諾是爲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自我加壓的主動行爲,是在碳排放自然規律基礎上施加政策產生的效應。發達國家碳排放峯值一般出現在基本完成工業化、城鎮化階段之後,而中國作爲當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存在。中國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尚未徹底完成的發展階段,提出二氧化碳排放提前達峯和實現碳中和的承諾,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目前,中國的能源消費結構以煤爲主,雖然2019年煤炭佔比份額下降至57.7%,但煤炭用量仍增長1%。而且,中國以佔全球超過28%的溫室氣體排放體量,只有40年的時間先後實現碳達峯和碳中和(發達國家實現這一過程的時間大約爲60年),挑戰可謂不小。

要如期實現碳達峯和碳中和的目標及願景,中國的能源體系以及社會經濟運行方式需要進行深刻變革。近年來,中國一直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低碳轉型強調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這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具有一致性。反過來,實現這一目標也將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重要支撐。而且,中國具有實現這一目標的制度優勢和市場優勢。要超前部署,順應並引領世界範圍經濟技術變革趨勢,打造核心競爭力。要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和社會消費方式,建立清潔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生產和消費體系,推進碳價機制與碳市場發展,增加生態碳匯,爲長期低碳化轉型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要引導低碳技術發展和基礎設施投資,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新增就業機會,佈局低碳零碳產業鏈和全球市場。

中國的低碳行動正經歷由碳強度控制、碳總量控制向碳中和的“質”的飛躍,“十三五”規劃中有關碳排放強度和非化石能源發展的約束性目標都已提前實現,新目標下需要出臺細化的達峯行動方案,推動低碳目標落地。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降低碳排放強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到碳排放峯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峯行動方案。各地應加快相關行動方案的制定並在“十四五”期間開好局,爲如期兌現中國承諾創造有利條件。

(作者:莊貴陽,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