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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50歲男子冒充“刑警隊長”,騙財色涉案百萬,被抓時仍穿警服

隨着我國法律制度不斷完善,人們對於執法人員的信任度也越來越高,有困難,找民警已經成爲大多數人遇事的第一反應。但與此同時,一小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人們對於執法人員的信任,冒充執法人員行騙。近日,新鄭市公安部門將涉嫌冒充刑警隊長的男子楊某再一次抓獲,這已經是50歲的楊某第6次近看守所。

1月24日,據新鄭市公安部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楊某在20年前曾在老家當過2年的治安聯防隊員,自此便“迷戀”上了警服。爲此,楊某多次因冒充警察招搖撞騙,被警服抓獲。然而,每次服刑結束後,楊某又再次穿上警服行騙。2014年,因爲城中村的拆遷項目,楊某結識了鄭州的蘇女士(化名),後楊某自稱“刑警大隊長”,向蘇女士的親朋好友吹噓一些辦過的“大案”,且多次假裝不經意,露出腰間的“手槍”。

事實上,楊某腰間的手槍只是一個手槍外形的打火機。獲得蘇女士等人的信任後,楊某以辦大案,安撫家屬情緒,幫忙介紹工作爲由,多次從蘇女士及其親友手中騙取財物,總金額超過上百萬元,在這期間楊某還與蘇女士結婚但同時又與另一名女子保持不正當關係。案發時,楊某身穿警服,正在鄭州某餐廳裏吹噓自己的“辦案”經歷,被民警當場抓獲。目前,楊某已被警方刑拘,該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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