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社部、教育部: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

今天上午(1月27日),在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該部和人力社保部聯合發佈《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高校可根據自身發展實際,設置新的崗位類型,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

意見提出六方面改革舉措:一是健全制度體系。保持高校教師現有崗位類型總體不變,設置教學爲主型、教學科研型等崗位類型。適應新時代教師隊伍發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據自身發展實際,設置新的崗位類型。二是完善評價標準。嚴把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覈,突出教育教學能力和業績,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克服唯論文、唯“帽子”、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等傾向。三是創新評價機制。結合學校特點和辦學類型,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教師,實行分類分層評價,完善同行專家評議機制,健全完善外部專家評審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獨立評價。建立重點人才綠色通道,激發人才活力。四是落實自主評審。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自主制定教師職稱評審辦法、操作方案等評審文件,自主組織評審、按崗聘用,同時加強監管,優化服務。有條件的高校還可探索實行教師職務聘任改革,設置助理教授等職務。五是優化思想政治工作評審。將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職稱評審納入單列計劃、單設標準、單獨評審體系,強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課程思政建設情況和育人效果作爲評價的重要內容。六是強調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實行評聘結合。

“高校教師隊伍是我國高層次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推進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高等教育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副司長劉冬梅表示,下一步,兩部將指導各地、各高校密切協作,儘快制定具體措施,設置更加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持續激發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責任編輯:賈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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