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溫州中院消息,甌海大道車輛逆行致重大交通事故案一審宣判,龍灣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葉玲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去年5月份,一輛白色奧迪車,在溫州高架橋上瘋狂逆行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了網友的大量關注。

視頻中,這輛白色奧迪車“嗖的”一下,從視頻車前方竄過,並與相鄰車道的車輛擦肩而過,過程驚險萬分。

毫無意外的是,這輛白色奧迪最終發生了嚴重車禍。在溫州市甌海大道高架(市區往機場方向)上京隧道出口處200米處(臨近龍騰下匝道口),與其它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最終導致5車連環相撞,事故致5車不同程度受損,3人受傷。

事發後,溫州交警趕赴現場,經現場初步檢測,基本排除酒駕、毒駕嫌疑,逆行白色奧迪車全責,同時肇事司機也被警方控制。

事後,經查明,2020年05月22日14時30分許,被告人葉某波駕駛一輛白色奧迪車,搭乘其姐姐葉某盛。

從甌海大道市區往機場方向龍永出口處匝道,逆向駛入甌海大道主路(監控顯示車流量較大),逆向行駛約2公里,穿過浹底隧道(時長約2分鐘)。

後在甌海大道市區往機場方向上京隧道出口200米處(臨近龍騰南路下匝道口),撞向正常行駛的多部車輛,(事發前車速約爲130km/h左右)造成三人受傷、五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事故。

經鑑定,該事故造成車輛損失人民幣21.7萬餘元;被害人孫某的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被告人葉某波的損傷程度爲輕傷一級;經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被告人葉某波案發期間患惡劣心境,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另查明,在本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葉某波家屬與各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已分別賠付各被害人,各被害人出具諒解書對被告人葉某波的行爲表示諒解。

被告人葉某波在城市快速路上駕車逆向行駛發生事故,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重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萬餘元,其行爲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鑑於被告人葉某波家屬已經賠償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後者對葉某波的行爲表示諒解,可予酌輕處罰。

據此,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龍灣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葉某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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