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開車,我們經常會遇到這個標誌——禁止長時間停車。

禁止長時間停車和禁止停車的概念是不一樣的,禁止停車就是不允許汽車停在這個路段,不然就會受到處罰。而禁止長時間停車是這個地方允許停車但是不能夠長時間停,用於臨時停車完全沒問題。

那麼,“禁止車輛長時間停放”到底可以停多久呢?爲什麼有的車主剛離開幾分鐘就被開罰單了?

其實,這個目前沒有明確標準,交通法也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時間。

一般老司機的做法是,人不離車,車不熄火,“即停即走”。即使有交警過來,也不能輕易說你是長時間停車了。

不過,在電子交警抓拍的地方,就要特別注意了。

按規定時間(一般是5-10分鐘),檢測到有車輛停放時,就會抓拍第一張圖片。

如果超過系統設定的時間(5-10分鐘)抓拍第二張圖片,就會合成爲一張照片作爲違章圖片。

所以最好臨時停車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而在有禁止停車標誌的地方,即使停1分鐘也算違停。

此外,沒有禁止停車的地方,“口5站3”也不能停車。“口5站3”即距交叉路口、彎路、陡坡、隧道50米以內,不準停車;距急救站、加油站、消防站30米以內的路段,不準停車。

最後,小邦還是建議車主朋友,如果不是出於非常必要,還是最好不要在“禁止長時間停車”處停車,畢竟沒有官方標準答案,一個不小心可能就違章扣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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