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記者胡喆)爲做好春運期間羣衆出行核酸檢測有關工作,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了《關於有序做好春運期間羣衆出行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

針對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人員出行,通知指出,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不流動。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出行,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並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員春運期間省際、市際出行,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針對低風險地區人員出行,通知明確,14日內有發熱、咳嗽、咽痛、腹瀉、味覺嗅覺減退等臨牀症狀之一者,儘量避免非必要出行。低風險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羣確需省際、市際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應當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其他人員應當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如無必要,低風險地區人員應當儘量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

通知強調,各地要積極探索集中帶量採購方式,批量採購核酸檢測試劑、防護用品等耗材,降低核酸檢測成本。檢測試劑及配套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多措並舉改善對企業的服務,盡力採取相關扶持措施幫助企業降低生產成本。要提前與開展核酸檢測業務的公立醫院、第三方檢測機構等簽訂購買服務協議,以量換價,降低單次核酸檢測價格。按照自願原則,春節期間返鄉人員核酸檢測可以採取10混1混採技術開展檢測,降低個人檢測費用負擔,並及時出具檢測報告。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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