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记者杨诗野)针对未成年犯教育转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辽宁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两个帮扶”专项工作。即通过检察官“一对一”结对形式,由检察机关对在押未成年人犯开展“监内帮扶”,对其回归社会后做“跟进帮扶”,并将帮扶工作延伸至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两个帮扶”工作可以实现与案件审查环节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相衔接,形成刑罚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全流程的完整的帮扶教育链条,实现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的无缝衔接。

张某在未成年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因无一技之长没有生活来源。鞍山市检察机关通过协调当地共青团组织,不仅为张某聘请专业心理医生帮助他重新建立信心,还提供了免费技术培训。目前,张某已成功就业,并对今后生活充满信心和期待。

张某重拾信心,得益于辽宁省检察院于2020年初组织开展的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截至2020年底,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各地检察官共结对帮扶未成年犯317人,协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13人,帮扶就业16人,帮扶复学或入学10人。

一对一”结对从“监内帮扶”到“跟进帮扶”

开展“两个帮扶”工作,帮助未成年犯更好接受教育改造,顺利回归社会,是辽宁检察机关勇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2019年11月,辽宁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对关押未成年人犯的沈阳康家山监狱(又称辽宁少年犯管教所)进行了专门考察调研。随后,省检察院组建专门调研组,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理及教育转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此基础上,针对未成年犯教育转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提出了“两个帮扶”工作设想。即通过检察官“一对一”结对形式,由检察机关对在押未成年人犯开展“监内帮扶”,对其回归社会后做“跟进帮扶”,并将帮扶工作延伸至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两个帮扶”工作可以实现与案件审查环节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相衔接,形成刑罚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全流程的完整的帮扶教育链条。

为使帮扶未成年犯能够综合施策,辽宁省检察院印发《辽宁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指引》,要求各级检察院结合帮扶对象的身心特点、犯罪原因、家庭状况及教育矫治现状等,综合运用心理干预、情感沟通、法治宣讲、知识教育和协助入学、就业等方式开展帮扶,全方位多角度帮助帮扶对象修正不良行为和心理,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据辽宁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飏介绍,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程、社会工程。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应该系统开展,帮扶教育措施应当贯穿刑罚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两个帮扶”中的“跟进帮扶”补齐了刑罚执行后的帮扶教育环节,同时将检察机关在执行前的帮教工作与执行中的“监内帮扶”相衔接,形成了完整的帮扶教育链条,实现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的无缝衔接。

该项工作精确瞄准未成年犯教育矫治和重返社会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检察官“一对一”结对的形式,对在押未成年人进行“监内帮扶”,并对其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做“跟进帮扶”。借此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犯教育转化和预防再犯方面的关心和关切。

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作用进一步凝聚帮扶工作合力

2020年7月,辽宁省检察院联合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犯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动相关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帮扶工作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赵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为使小赵顺利接受教育矫治,改过自新,本溪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小赵缓刑考验期内与其结成“帮扶”对子,一方面运用心理学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缓解心理压力,使其摆脱因犯罪导致的心理阴影,帮助其树立了重新就学的信心。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亲职教育,因其父母处于离异状态,帮扶检察官向其父母阐明了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教育他们提高监护和教育意识,引导其承担好监护责任,最终小赵离异的父母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重新生活在了一起,有效改善了小赵的家庭环境。

小赵在各方的鼓励和支持下燃起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重新开始了高中课程学习。准备高考期间,帮扶检察官定期与小赵沟通,勉励其放下包袱,认真学习,考出自己的应有水平。最终,小赵参加了去年的高考,并成功考取一所大专院校。最近,小赵在与帮扶检察官联系中表示目前学习状态良好,将来准备考研,争取在学业上有更深的造诣。

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共结对帮扶未成年犯317人,为每名帮扶对象均建立了电子卷宗,实现了“一档案,一人一预案”。工作中,各地克服了疫情防控带来的帮扶措施限制,对在押未成年人采用了手写书信、电话沟通、视频连线、录制亲情光盘在监内播放和赠送书刊等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式”帮扶方式。对于刑满释放后未成年人,结合未成年人的现实需求,通过心理疏导、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就业岗位、协助复学升学等措施进行“跟进帮扶”,这些工作让帮扶对象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坚定了他们重新开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取得了良好的帮扶效果。

辽宁省检察机关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将长期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检察院将与省监狱管理局、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作用,进一步凝聚帮扶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果。同时,注重经验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将未成年犯帮扶工作做深做透,做到极致,努力将其打造成辽宁检察又一项为民实事的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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