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恩施市檢察院就一起行政檢察監督案件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三名人民監督員參加。

案情簡介

該案是一起房屋行政徵收補償糾紛,恩施市某高中改擴建工程是公益項目,申請人譚某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在該項目徵收建設紅線範圍內。簽約期限屆滿後,因達不成徵收補償協議,恩施市人民政府於2014年9月9日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該補償決定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因譚某未在補償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內自覺搬遷和履行法律義務,市政府申請恩施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於2017年4月20日作出准予執行的行政裁定書。

申請人譚某不服,隨即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他認爲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未對其進行公平補償,請求撤銷,且認爲法院作出的准予執行的行政裁定書未對行政行爲合法性進行審查,請求撤銷。

聽證會現場,承辦檢察官介紹基本案情、總結爭議焦點、明確聽證目的後,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陳述及答辯。在場聽證員結合聽證情況,圍繞焦點問題深入探討,經過認真評議發表評議意見,爲檢察機關做出審查決定提供了有益參考。

公開透明是依法治理的基本特徵,公開聽證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有效途徑。本次公開聽證體現了檢察機關貫徹落實讓當事人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的辦案理念,使釋法說理工作更爲深入,以看得見的方式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提升人民羣衆的司法獲得感。

■ 文字:林芳 賴宏宇

■ 供稿:第四檢察部

■ 編輯:焦雯雯

■ 審覈:李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