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着,

盼望着,

改編自小說《掌中之物》的電視劇

《陽光之下》終於開!播!了!

無數“掌中奶奶”一片歡呼!

對於這麼一部被調侃“只能在普法欄目播出”的電視劇,演員以精湛的演技把角色從書中摳出來演,而小編要把法律問題從劇中摳出來進行普法!

整個故事,源於女主角柯瀅在山路上開車時遇到了三名劫匪。從此,柯瀅的命運與劫匪頭目申世傑(後搖身一變成爲封氏集團總裁封瀟聲)連在一起,直至申世傑被繩之以法。

小編突發奇想:這樣看來,好像可以用一句話來結束《陽光之下》?

申世傑第一集就被柯瀅撞死了,全劇終!

好傢伙,反派第一集就被柯瀅一腳油門撞死,柯瀅就不用生活在申世傑的陰影下了,警察陳隊被車撞死、柯瀅男朋友被剁手指等慘烈的劇情都不會發生,名場面“我們的第一年來了”直接變成“我們的第一年沒了”!

問題一:

柯瀅如果真的把申世傑撞死了,

構成犯罪嗎?

面對三名兇殘的劫匪,柯瀅爲了保護自己,用利器刺死欲強姦自己的劫匪後,踩下油門撞飛另外兩名劫匪,這一系列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即使劫匪被撞死,柯瀅也不用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

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後來,申世傑又出現了,還對柯瀅說“你有罪,你殺人了”,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因爲柯瀅的防衛行爲壓根不構成犯罪。

申世傑,別打打殺殺了行嗎,有空學學法律知識吧!

問題二:

申世傑被撞死後,

其遺產可以由誰來繼承呢?

首先,申世傑是個逃犯、匪徒,其財產幾乎都是違法所得,繼承人不能繼承。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那如果申世傑的財產是合法的,又該怎麼繼承呢?

這裏小編想根據電視劇和原著小說的不同設定,分兩種情況討論:

01

在劇中,申世傑是個孤兒,又是個沒有老婆孩子的“單身汪”,他的遺產歸國家所有。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02

在原著小說中,申世傑其實是封勇的私生子,也是封瀟聲同父異母的兄弟。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申世傑的合法財產由封勇繼承;如果封勇先於申世傑去世,則申世傑的合法財產由封瀟聲繼承。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申世傑並沒有就這樣死在了柯瀅的車輪底下,而是在人爲的安排下,成爲了封氏集團總裁封瀟聲,並對柯瀅進行了瘋狂的報復。

號稱“犯了半部《刑法》”的封瀟聲

都觸犯了哪些法律?

在掃黑除惡的大背景下,

警方如何將封瀟聲繩之以法?

柯瀅和臥底小武又是怎樣聯手

協助警方戰勝邪惡?

讓我們繼續邊追劇邊學習法律知識!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