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事關數億人!支付寶京東存款產品下架,買了的人咋辦?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去年12月,支付寶、京東金融、滴滴金融等互聯網金融平臺先後下架對新用戶的互聯網存款產品。就在這幾天,應監管要求,老客戶也無法購買互聯網平臺的存款產品了,產品做了下架處理。”多位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吸儲的銀行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不過,業內人士稱,對於已經通過第三方平臺購買銀行存款產品的客戶則不用擔心,權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仍可通過銀行自有平臺進行查詢或通過原第三方平臺進行查詢和取現操作。

互聯網存款全部下架

近年來,商業銀行爲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趨勢,陸續通過互聯網銷售個人存款產品,在拓寬銀行獲客渠道等方面進行了很多探索。然而,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比如產品管理不規範、消費者保護不到位等,監管開始規範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渠道存款業務。

2020年12月15日,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表示,互聯網平臺存款業務屬於“無照駕駛”,應納入金融監管範圍。此後,包括支付寶、京東金融等多家互聯網平臺先後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當時出現對新用戶不可見狀態,存款產品只對已購買產品的老用戶可見。

一個多月後的當下,支付寶、京東金融等多家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已經進一步下架了此前對老用戶可見的存款產品。

支付寶相關客服人員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存款產品購買入口依然存在,但是進入存款頻道之後,裏面的存款產品已經下架。

一位銀行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稱,近期銀行管理人員與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進行了幾輪接觸。在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存款業務的通知下發後,在政策允許的框架下,銀行打算與互聯網平臺在其他方面再展開合作。

對於已經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有過個人存款業務的用戶則無需擔心,多家銀行均表示,在非自營平臺開展的存量定期存款業務到期後將自然結清,可通過合作平臺入口對到期存款進行支取。

1月15日,央行和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已經明確,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後自然結清。在此期間,相關存款依法受到保護,消費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存款協議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業銀行應當繼續提供查詢、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

因網點和客戶基礎的缺乏,民營銀行吸收存款等穩定低成本資金難度較大。目前,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存款業務被叫停後,民營銀行攬儲壓力越來越大,紛紛開始大力建設自營平臺。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不少銀行告知用戶在第三方平臺業務已平移到其自營APP查詢和辦理。

中小銀行的發展方向是什麼?

有分析人士稱,微觀機構層面,商業銀行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存款業務,涉嫌違反相關監管規定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銀行經營區域限制,並且非自營網絡平臺存款產品穩定性較差,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也帶來挑戰。但從宏觀來看,這與整個金融業防範風險、支持實體經濟的頂層設計有關。

近期監管發佈的一則數據顯示,對1792家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進行了公司治理評估,評級的結果主要集中在B級(較好)和C級(合格)水平,這兩個級別合計起來是1400家,機構數量佔比是78.12%;被評爲D級(較弱)的機構是209家,佔比11.66%;被評爲E級(差)的機構是182家,佔比10.16%。

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新聞發言人肖遠企在近期舉行的2021年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稱,2020年我國進一步優化了整個銀行體系的結構,促成建立有不同規模、不同特色的主體,各主體之間能夠相互支撐、相互互補的銀行體系。在這個體系裏面有非常大型的銀行,像工、農、中、建都是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也有中等規模的銀行,更有一些非常小的區域性的,甚至是社區的、村鎮的銀行。通過優化銀行體系結構,我國將打造一個多樣化、特色化、廣覆蓋的銀行體系。

“在中小銀行的發展方向上,中小銀行、地區性的銀行必須要做到:在本地發展,不能夠全國各地到處跑,原則上它只能夠在本地發展。應該聚焦小微企業和三農以及個人金融服務,滿足當地企業和居民的金融需求。做普惠金融,特別是要把一些薄弱的環節和領域填補起來。這是中小銀行的優勢所在,也是它們應該承擔的使命。中小銀行必須要有抗拒盲目做大誘惑的能力,紮根在當地,做小、做細、做實。”肖遠企表示。

“在部分地區,中小銀行面臨着優質、次優客戶服務不足的問題,若所在區域經濟基礎較差且單一,易受風險衝擊。另外,不少中小銀行面臨着貸款不出縣的經營範圍限制,存在服務對象被國有大行掐尖等現象,這是下一步需要關注的問題。”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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