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紀委監委近日披露消息,自2020年9月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開始,該省已起底排查2014年以來的問題線索1351件,受理涉煤領域問題線索82件,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128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2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5人。

上述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涉煤領域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寬鬆軟,以權謀私、權錢交易,違規違紀違法審批,行業監管失職瀆職等問題。雲南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省紀委監委成立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全省煤炭資源分佈狀況和涉煤事項審批,重點整治昭通市、曲靖市、紅河州3個重點產煤地區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等職能部門。在整治過程中,該省紀委監委將重點案件提級辦理、直查直辦,對州市辦理的31件典型案件進行重點督辦。

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梳理,去年9月以來,雲南省紀委監委曾三次通報共20起煤炭資源領域腐敗案例,涉及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祥,原雲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總工程師楊浩,雲南省能投集團煤業公司昆明煤炭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陽,曲靖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崔永違,雲南省煤田地質局原黨委書記胡克寧,雲南省煤田地質局原局長羅啟亮,雲南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陶關亮等人。

1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文章稱,從雲南通報案例看,有的濫用自由裁量權,在煤礦項目審批、煤礦經營資格證辦理、煤礦產能覈定、煤礦改擴建手續辦理、機械化改造驗收、煤礦整合重組、煤礦升級改造等方面違規審批;有的利用職權違規投資入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索賄受賄、爲不法礦主充當“保護傘”;有的在履行行業管理、日常監管中失職瀆職,未嚴格落實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導致煤炭產業發展引導不力、低水平重複建設等。

由於資金密集、權力集中、審批環節多,資源領域容易成爲違紀違法行爲的高發地。2020年的資源領域反腐中,“煤”成爲關鍵詞。

除雲南省外,在世界最大“露天煤礦”之鄉內蒙古,數百名官員在涉煤“倒查20年”反腐風暴中落馬。

2020年初,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紀檢監察建議,針對雲光中、白向羣、邢雲、雲公民等腐敗案件暴露出的煤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內蒙古自治區開展反腐行動,對2000年以來內蒙古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進行全方位透視“會診”。

去年11月,據內蒙古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奇凡介紹,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內蒙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累計立案查處涉煤案件410件534人,其中廳局級24人,縣處級94人;留置主要對象104人;結案1118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54人,組織處理260人,移送司法機關44人。

內蒙古因煤落馬的人員中包括多位已退休官員。另據《廉政瞭望》雜誌報道,“倒查20年”開始後,內蒙古銀監繫統也有多人落馬,包括已退休5年的銀監局原局長薛紀寧。據知情人士透露,內蒙古銀監繫統的反腐動作,同樣是受煤波及。在對煤炭領域的專項整治中,發現許多煤老闆在經營過程中違規取得貸款,甚至造成大量壞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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