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信貸資金入房“無門” 一線城市樓市或迎來降溫

對於可能流入房地產領域的信貸資金,一線城市正在全方位地“圍追堵截”。

1月末,上海和北京兩地的銀保監局依次發聲,將嚴格查處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信貸資金。

在通過“滬十條”從供需兩端加強上海樓市調控的8天后,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從資金端下手,按住了房地產市場無序發展的“命門”。

《通知》中的8條規定除了強調對此前各項規定的嚴格落實外,還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信用、貸款用途、資金監管、中介管理和銀行自查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是《通知》重點約束的對象,有3條規定涉及了對這兩類貸款的要求。

具體來看,第三條從貸款人入手,禁止消費貸、經營貸成爲貸款人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的渠道;第六條從資金用途入手,防止此二類信貸資金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第八條則從銀行自身入手,要求銀行對2020年6月以來發放的此二類信貸資金和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

上海銀保監局表示,下一步將根據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房地產貸款業務專項檢查,並繼續加大對上海市房地產信貸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力度。

在《通知》之前,此前發佈的“滬十條”已明確提出,要加強銀行的審貸管理,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再往前追溯,上海銀監局和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曾在2016年發佈文件,在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方面對銀行進行指導。該文件強調,商業銀行不得通過大額信用卡授信、發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切實防範信貸資金被借款人挪用購房。

在以往規定的基礎上,此次上海銀保監局的《通知》則進一步明確了銀行應從哪些方面嚴格審查消費貸、經營貸的流向,如何切實避免信貸資金出現在房地產領域中。

次日,北京市銀保監局表示,對於部分購房者挪用消費貸、經營貸資金作爲購房款的情況,已第一時間展開篩查,並向轄內相關銀行機構下發監管提示函。在此基礎上,北京銀保監局對銀行自查提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和個人經營貸的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同時,北京銀保監局將與人民銀行、住建委等相關部門組建工作組,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檢查,嚴格查處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

此前,北京市銀監局曾於2016年要求銀行加強住房信貸管理,嚴格審覈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來源,並於2017年通知各銀行鍼對消費貸、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進行自查。此次審查在銀行自查和部委專項檢查的力度上均再度加強。

在廣深兩地,嚴控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同樣是近期房地產調控的核心主題,借款人的信用、資格和還款能力成爲審查的重點對象。

深圳住建局連發三道通知,先對住房申購條件作了進一步規範,隨後對於在申購商品房時出現違法違規行爲的12名購房者明確了懲戒措施,緊接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再度強調商品住房的購房資格審查。據媒體報道,當地銀行也開始對於購房者的流水進行嚴格審查。

廣州四大行在將房貸利率全線漲價的同時也表明,在監管要求之下,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因素都將用於確定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對於此番資金端的管控,億翰智庫認爲,新政可有效降低因信貸資金流入而形成的金融風險,一方面可避免金融體系由於房地產貸款集中度偏高而產生系統性風險,引導資金流入實體經濟;另一方面有利於控制近年來不斷升高的居民槓桿率。此外,由於信貸的變化可在短期內對樓市造成直接影響,樓市的“虛火”有望降溫。

“去年經營貸、消費貸比較寬鬆,利率低,部分產品的利率不到4%,在利益驅動下容易繞道房地產市場。此次對信貸資金加強管控可以有效防止違規資金入市,還原市場的真實消費能力。”中原地產分析師盧文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在盧文曦看來,此次新規將對樓市起到顯著的降溫作用。“信貸是樓市調控中比較重要的一環,一旦缺少資金支持,市場熱度便會顯著下降。預計通過加強信貸管控後,市場成交規模會慢慢收縮,房價也會出現鬆動。”

此外,銀行對違規行爲的嚴格審查也能對市場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尤其是對於高端產品,一些高淨值客羣是有通道獲得廉價資金的,豪宅熱銷的背後不排除有違規資金介入的可能。因此,樹立起管控機制之後,能夠有效對潛在的違規行爲予以警示,防止違規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減少亂象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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