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丨2020年科創板審覈淘汰率約17%,近九成現場督導企業撤回申請

記者|馬曉甜

2月1日晚間,上交所發佈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覈業務指南第2號——常見問題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以下簡稱《自查表》),進一步壓嚴壓實發行人信息披露主體責任和中介機構覈查把關責任。

上交所表示,經過近兩年的實踐,科創板註冊制改革試點已經初見成效,主要制度安排經受了初步檢驗,科創板市場運行總體也比較平穩。但從審覈情況看,無論是發行人信息披露主體責任的意識和能力,還是中介機構的核查把關意識和執業質量,距離以信息披露爲核心的註冊制的內在要求還有不小的提升空間。

從2020年審覈情況看,對於申報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規範、中介機構覈查把關不到位的情形,上交所在審覈實踐中主要採取了三方面針對性措施。

一是納入重點審覈範圍。2020年,經過審覈問詢和否決終止審覈的企業40餘家,科創板審覈淘汰率保持在17%左右。

二是加強現場督導聯動。在審覈過程中發現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或財務存在重大疑問的,及時啓動現場督導。2020年共開展現場督導企業23家,其中20家撤回申請。

三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2020年針對審覈過程中發現的信息披露不規範、中介機構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作出通報批評決定2份,監管警示決定15份,出具監管工作函56份,約談發行人及中介機構13家次。

據上交所介紹,此次發佈的《自查表》主要圍繞已經公佈的科創板相關審覈標準、問答,結合審覈實踐發現的問題,對發行人、中介機構在申報文件信息披露及覈查把關方面存在的共性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梳理、歸納和提煉。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科創板發行上市條件的相關問題,如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重大違法違規行爲、持續經營能力、研發投入等。二是常見信息披露和核查問題,如客戶和供應商的核查、同行業可比公司選取等常見IPO申報問題,以及重大事項提示、合作研發等科創板審覈實踐中總結的針對性問題。

上交所稱,下一步,審覈中對於《自查表》已經充分覈查、披露的問題,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簡化問詢,同時進一步強化與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相關的重大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問題的審覈問詢。對於未落實相關信息披露及覈查要求,導致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內容存在重大缺陷,嚴重影響投資者理解和上市審覈的,上交所將根據《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有關規定,終止發行上市審覈。此外,《自查表》的執行情況和填報質量,將作爲中介機構執業質量評價的參考依據,對於中介機構履職盡責不到位的,上交所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問責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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