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央行部署今年金融科技工作重點:強化創新活動審慎監管,提速金融數字化轉型

每經記者 肖世清 每經編輯 段煉

近日,人民銀行金融科技委員會召開會議,總結2020年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重點任務。會議強調,下階段將出臺新階段金融科技發展規劃,加快推動金融數字化轉型,發揮“技術+數據”雙輪驅動作用,助力構建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現代金融體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與去年的工作重點相比,今年金融科技工作部署出現一些新提法,包括“出臺金融業數據能力建設指引”“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範工程”等。

就在1月27日,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英國《金融時報》發表署名評論文章指出,中國金融管理部門致力於在鼓勵金融科技發展和防範金融風險積聚之間求得平衡,制定並實施較爲審慎的監管政策,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他認爲,金融科技的本質是金融,就應該遵循“同樣業務同樣監管”原則,按照實質重於形式,落實穿透式監管,保持監管政策取向、業務規則和標準的大體一致,堅決防止監管套利。

健全金融科技監管標準

記者注意到,去年與今年央行工作重點均強調了“金融科技監管”。上述會議強調,2021年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深化金融數據應用爲基礎,以強化金融科技監管、加快金融數字化轉型爲主線,以風險技防能力建設爲保障,全面提升金融科技應用和管理水平。

在監管方面,會議指出,要健全金融科技監管基本規則和標準,推動金融領域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建設,強化金融科技創新活動的審慎監管。

潘功勝在其文章中指出,金融科技未改變金融的風險屬性。由於金融科技跨界、混業、跨區域經營的特徵,相關風險的擴散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廣、溢出效應更強。而且由於網絡效應的存在,通常會形成“贏家通喫”,造成市場壟斷和不公平競爭。部分大型科技公司可以通過“燒錢”進行直接補貼或利用其他業務盈利進行交叉補貼等不公平競爭方式,搶佔市場份額使自己成爲“贏家”,然後再把其他競爭者打掉或兼併掉,最終形成壟斷。此外,金融科技公司對於數據的渴求,可能導致其過度採集客戶數據,侵犯客戶隱私。

潘功勝認爲:“面對金融科技發展帶來的這些新問題,主要經濟體監管當局及時作出響應,不斷加大對壟斷行爲的處罰力度,通過立法加強數據信息保護,完善金融科技監管框架,防止監管套利和風險交叉傳染。”

近年來,隨着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等新興信息技術的興起,金融與科技加速融合,移動支付等互聯網金融新業態持續湧現,不僅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同時也重塑了金融生態格局。金融科技滲透到支付、借貸、證券、保險、理財等各類金融服務領域,提升了金融服務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金融體系普惠性得以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會議強調,要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範工程,加快無障礙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努力彌合不同區域、羣體間數字鴻溝,切實解決金融科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構建風險聯防聯控體系

總結去年工作成效,會議認爲,2020年人民銀行堅持發展與監管兩手抓,多措並舉打開金融科技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具體看來,建立了金融科技發展評估體系,成功開展6部委10省市金融科技應用試點,推動金融科技三年發展規劃有效落實。推出了包容審慎、富有彈性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發佈系列標準規則,初步建成金融科技監管框架。規劃數據架構體系,建設跨行業、跨機構數據交換管理平臺。統籌佈局金融科技基礎設施,成立國家級金融科技認證中心、測評中心。

在現有的基礎上,今年的工作重點還提出三項內容:“出臺金融業數據能力建設指引,組織開展金融數據綜合應用試點,着力將數據治理好、應用好、保護好。”“深化監管科技應用,推動建設國家金融科技風險監控中心,構建風險聯防聯控體系。”“充分發揮系統內外部力量,強化金融科技基礎理論、重點領域及關鍵技術研究。”

潘功勝表示:“中國金融管理部門致力於在鼓勵金融科技發展和防範金融風險積聚之間求得平衡,制定並實施較爲審慎的監管政策,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畢馬威發佈的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公司100強中,中國有三家公司位列前十;致力於在監管政策取向上對外資、民營等不同市場主體一視同仁,推動金融領域高水平對內對外開放,成績斐然。”

展望未來,潘功勝指出,中國金融管理部門願進一步加強與全球金融監管當局的交流,在反壟斷、數據管理、運營管理、消費者保護等方面加強國際合作,確保對金融科技的監管有效、適度,防範跨境監管套利和金融風險跨境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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